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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监管之我见

2017年06月02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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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改委、工业化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委决定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笔者认为,开展这项行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紧迫性。只要协作部门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定能抓出成效,净化网络市场,给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网络购物环境。

  当前,卷烟市场秩序整体稳定,消费者满意度保持较高。但是,随着网络市场的席卷而来,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卷烟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让诸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现实中,有的消费者为了省钱,不愿去正规商店购买卷烟,而是通过网购和寄递渠道购买卷烟,结果花真钱买到假冒伪劣卷烟,难以维权,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极少数卷烟零售户看到假烟利润高,网购渠道“安全”,不易被发现,就时不时地网购几条,暗中销售,欺骗广大消费者,结果被消费者投诉举报。还有一些公民利用微商传播香烟广告,招揽生意,推销高档卷烟,以假乱真,欺骗熟人朋友。等等这些,都说明一个问题:网络销售卷烟问题多多、屡禁不止,网络市场监管刻不容缓,时不我待。作为工信部管理的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承担卷烟打假和市场监管重任,自然要鼎力支持、积极参与国家10部委联合开展的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执法,不懈努力,共同打击网络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

  一要收集涉烟网络信息。信息时代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离不开信息。作为烟草人特别是专卖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互联网涉烟信息收集的意识。一旦在互联网或者微信、QQ群发现涉烟违法信息,应当重点关注,精心梳理、及时反馈给协作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便于联合执法,锁定目标,达到“抓主犯,端窝点、破网络”的目的。

  二要学会经营网络案件。互联网是一张无形的网。现实中,调查一个违法信息,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办一起案件,就能挖出一个违反犯罪网络链条。因此,专卖执法人员发现涉烟网络信息后,不要轻易“打草惊蛇”,急于破案,而要与公安网监、邮政、电信等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技侦等手段,进一步收集掌握不法分子的基本信息及活动规律,用心经营案件,甚至可以采取“卧底”等方式,打入涉烟犯罪团伙内部,与不法分子斗智斗勇,消除他们的戒备心理,“放长线、钓大鱼”,为查办大要案打基础、赢先机。

  三要强化寄递渠道监管。目前,物流快递业方兴未艾、发展迅猛,网购卷烟多数通过寄递渠道流入卷烟市场和消费者手中。因而,强化寄递渠道监管十分重要,不可忽视。烟草专卖部门要联合邮政部门,建立健全寄递渠道联合监管机制,在寄递行业发展线人,广布耳目,依法监管、重点打击超量邮寄真品卷烟,暗中邮寄假冒、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定期整顿寄递企业经营行为,有效堵塞监管漏洞,不断提升卷烟市场净化率。

  四要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服务。“隔行如隔山”。现实中,由于烟草专卖法律应用范围小,专业术语生僻,行业外人士对有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难以吃透,甚至难以认同,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联合执法办案效果。因此,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烟草部门要通过宣传培训,让“参战者”知晓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查办涉烟网络案件的方法经验与技巧,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率。

  五要当好联合执法“排头兵”。虽然有协作部门联合监管,但作为专卖执法主体,烟草部门特别是县级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扮演好联合执法“排头兵”和“主力军”的角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积极参与网络市场监管和涉烟网络案件查办,在实战中锻炼队伍,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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