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大新消息 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19”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对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许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尉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4年1月19日,大新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尉某某驾驶的一辆重型仓栅式红色货车上查获违法烟叶20.03吨,涉案金额达65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013年至2014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云南非法收购烟叶并进行仓储,以高额运费雇佣尉某违法承运烟叶至广西靖西县,通过许某销售给越南烟贩,期间共非法运输烟叶96.7825吨,非法经营金额达1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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