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西安晚报》报道 3月16日清晨,王某将从陕西宝鸡扶风收购来的香烟倒卖给在西安长安区开商店的师某。两人正在交易时被长安路派出所民警抓获,现场缴获香烟757条总价值8万元。王某和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蹲点抓获二人
现年49岁的王某是宝鸡扶风人,平时在当地跑出租车为生。2015年春节期间,他到长安区走亲戚时和师某搭上了关系。48岁的师某在长安区开着一家商店,而且具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0元左右一盒的香烟在当地很畅销,但师某所开的商店每次配送的这种烟却数量有限。而王某利用开出租车的便利可以在扶风大量收购这种香烟。
两人一拍即合,由王某从扶风当地的烟草专卖零售点大量收购这类10元左右的香烟,然后加价倒卖给师某。3月16日凌晨,王某开车将收购来的757条香烟拉到了师某所开的商店后院。就在两人准备交易时,长安路派出所民警将他们当场抓获。现场缴获5个品牌香烟757条,总价值8万余元。
王某和师某专门选在凌晨交易,警方又是怎么得到的线索呢?
原来,在2015年春节期间,长安路派出所就已经获知了该案线索,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蹲点,已经摸清了情况。就在这之前,王某已经给师某倒卖了一次香烟,当时的总价值是13800元。
烟草不能跨地区销售
3月16日,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烟草专卖部门鉴别,这批香烟全部为真品。外包装盒上喷码标注这些香烟应该在宝鸡地区销售。根据相关规定,烟草实施专销专供,不能跨地区销售。王某和师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3月1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碑林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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