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初,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接到浙江警方通报,称哈尔滨籍男子陈华玉通过微信向浙江的刘先生卖了两批香烟。据警方调查,陈华玉并没有获得任何烟草售卖的许可证。1月26日,侦查员敲开陈华玉家的门,当得知自己已经被浙江警方通缉后,陈华玉吓得几乎瘫在地上。这位29岁的小伙儿从没想过自己卖烟竟成了通缉犯。面对证据,陈华玉承认,他通过关系,低价购买了正品香烟,并以低于市场价10%—15%的价格在微信朋友圈内售卖。从2014年5月至11月,陈华玉分两批向浙江的刘先生卖了总价值6万余元的香烟。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因此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警方经侦部门已经完成同全国各地警方经侦部门联网,成立全国经侦跨区域协作平台。如果涉嫌网络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即便涉及售卖地在异地,也会在两地警方合作下很快落网。
提醒:
开“微店”有规矩:
1.未获得特许经营资格,在朋友圈售卖国家限制销售的商品,例如烟酒、黄金饰品、食盐等达到一定金额,将因涉嫌非法经营触犯法律。
2.售卖所谓A货仿冒名牌包、衣服等商品,达到一定金额也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受到法律惩罚。
3.海外代购商品回国销售,有可能因逃税涉嫌走私而违法。
微店购物有风险:
1.省工商部门:维权困难。微店大部分没有获得经营许可证,买家在微店买东西,往往拿不到正规发票,购物凭证和信誉卡等,出现纠纷很难维权。
2.警方:买便宜货留神买到盗抢赃物,财物两空。警方提示,在微信朋友圈中,低价售卖二手手机、金银饰品、汽车、彩票等,一定要索要发票等正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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