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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11.27”制假案幕后主犯获刑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上杭消息 作者:范道银、黄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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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上杭消息  11月24日,福建上杭县局从县人民法院获悉,“2012·11·27”制假案件主犯罗某龙被上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2年11月27日晚,上杭县局在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指挥下,联合县公安局在上杭县蛟洋镇蛟洋村中心坑成功捣毁一个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包装机2台,YJ14-22卷接机1台套,假冒卷烟318件及一大批制假原辅材料,案值达150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员7名(均已判刑)。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证实该制假案件幕后主犯为罗某龙,2013年11月6日,上杭县公安局将罗某龙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4年8月28日,案犯罗某龙被抓获归案。

  2014年10月21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龙伙同他人生产伪劣卷烟,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07687.16元,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于日前作出以上判决。

  据悉,案犯罗某龙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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