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6月1日下午,云南省师宗县组织召开2017年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推进会,县烟办、县纪委监察局、栽烟各乡(镇、街道办)主管烤烟生产负责人,县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烟站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乡(镇、街道办)主管烤烟生产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当前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县局(分公司)主管烤烟生产负责人分析了当前狠抓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监察局负责人、县局(分公司)纪委书记就合同正式签订提出纪律要求,县烟办负责人对合同正式签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会议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出发,保证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竭力维护广大烟农的切身利益,确保烤烟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烟叶种植收购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意见》、《中共师宗县纪委师宗县监察局关于开展烤烟合同分配专项纪律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管理的通知》。
会议围绕合同分配、签订、调整、监督、考核、管理等重要环节,对2017年如何签订、管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如何录入合同信息,规范合同档案管理等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严格合同签订流程。严格按照“农户申请→资格审核→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合同预签→预签公示→清塘点棵核实面积后信息确认→合同正式签订→合同公示→发放合同”10个流程组织合同签订,在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纸质材料、照片痕迹资料作为证明,方便监督核查。二是严肃合同面签。合同签订时,必须由农户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册,与烟草部门职工进行面对面签订合同,其中,20亩以上合同,必须由烟叶站站长面签,50亩以上合同必须报县烟草公司备案。严禁合同代签。三是据实进行合同正式签订。烤烟移栽结束后,村(居)委会必须组织村(居)民小组长和烟农,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烤烟实栽面积的清塘点棵,清塘点棵结束后,依据清塘点棵数量进行合同的正式面签,确保合同签订的真实性。严禁少栽多签,严禁签订虚假合同。四是严格合同发放。正式合同签订结束后,必须将合同发放到烟农手中,建立发放台账,烟农签字并加盖手印确认。严禁合同代领、代保管和不发放给烟农等行为。五是严肃合同调整。当烤烟遭受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烤烟绝收或减产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开展灾害损失测算,对因灾绝收或减产的农户进行合同调整,将绝收和减产的烟叶合同数量调整增加给丰产烟农。合同据实调整后,合同约定单产田烟不得超过4.5担/亩、地烟不得超过3.5担/亩。在合同调整过程中,要做好合同调整的申请、批复、烟农签字确认等痕迹资料记录。六是严格合同公示。严格实行“合同预签情况公示→清塘点棵后合同正式签订情况公示→合同调整或解除情况公示→烟叶交售结果公示”的公示制度。除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外,还要以村(居)小组为单位,将合同分配方案、签订情况和执行情况印制成表格发放到每一户烟农。村组干部、烤烟科技员、种植大户等人群的合同要分类标注公示,公示中要公布上级下达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指标,公布各级纪委、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烟农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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