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根据该标准,果味电子烟产品在市场被下架禁售。
然而,一些非国标果味电子烟开始“变装”出现,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登场入市。这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不仅烟油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而且包装设计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外形类似儿童玩具、新潮饮料或酷炫食品,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严重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未成年人保护,红线不容触碰!
2022年12月,在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导下,各地公安、烟草部门重拳出击,发起联合整治“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果味电子烟的专项行动。
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专项行动战果频传。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果味电子烟案件134起,查获相关产品37.23万个,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奶茶杯”“可乐罐”等以未成年人为目标客户,设计极具欺骗性,试图逃避监管。图为深圳福田“11·23”案件现场查获的非法“奶茶杯”电子烟产品 /凌军源 摄
高度重视 扛起职责
2022年11月,“奶茶杯”“可乐罐”等“儿童电子烟”入侵校园的报道相继出现,引发公众担忧。他们呼吁加强监管,重拳打击类似产品。
国家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时刻绷紧监管弦,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局专卖司快速反应,主动破题,接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烟草专卖局高度关注此类情况,充分认识治理此类产品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监管职责,积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侦办大要案,严厉打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国家局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市场摸底检查,执法人员在市场走访和日常接听热线中陆续发现“奶茶杯”案件线索。
2022年11月初,深圳福田区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摸底检查中,发现存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营销对象的“奶茶杯”“可乐罐”产品,12313热线也接到部分家长投诉,反映有学生受诱导吸食“奶茶杯”“可乐罐”。该局电子烟专班迅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专案组。11月23日,专案组在一家电子烟零售店查获“奶茶杯”29支,并在某电子市场商铺内查获“奶茶杯”“可乐罐”等电子烟产品4136支、果味烟弹48246颗、无任何品牌标识的电子烟烟具2076支,打响了该市查处非国标果味电子烟“第一枪”。
同在11月初,湖南长沙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常态化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电子烟零售户仍在售卖果味电子烟,其中以“奶茶杯”“可乐罐”等为主,且经营行为较为隐蔽,多在学校周边或夜市摊位上摆售,受青少年青睐。11月中旬,长沙县局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上述线索进行调查摸排。
11月3日,山东济宁任城区烟草专卖局获知济阳大街一店铺存在销售非法电子烟行为,迅速赶到现场,联合公安部门当场查获李某非法经营的“兔兔杯”“可乐罐”等非国标果味电子烟5000余支。其后,公安、烟草部门组成专案组“追上查下”,追踪出生产源头。11月29日,在深圳公安、烟草部门配合下,专案组在未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深圳市某科技公司仓库内,当场查获非国标果味电子烟64000余支。该案成为全国首起打到生产源头的非国标果味电子烟网络案件。
11月18日,陕西西安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接12313热线线索,立即会同公安部门前往查处,抓获正在配送电子烟的嫌疑人,现场查获“奶茶杯”102支,并循线追击,一举捣毁一个5人犯罪团伙,查获“奶茶杯”1967支、果味烟弹308盒。
11月23日,福建福州市烟草专卖局接12313热线线索,联合公安部门迅速组成市县两级侦破小组,于12月5日在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查获“奶茶杯”“暴力熊”“可乐罐”等电子烟产品1839支。
“奶茶杯”“可乐罐”等通过变装蔓延到校园,吸引未成年人,甚至成为青少年群体的潮流物,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此同时,该类产品不通过国家交易平台销售,既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也对国标电子烟销售市场造成冲击。
而涉案人员低龄化,是该类案件的一个特点。由于该类产品契合未成年人消费心理,不法分子又常通过微信朋友圈、聊天群发布售卖信息、通过快递渠道寄达,使未成年人轻易就能购买到,致使一些未成年人在不法分子诱导下,转化为分销下线,走上违法犯罪歧途。
种种现象表明,必须对“奶茶杯”“可乐罐”等产品予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重拳出击 专项治理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国家局党组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果味电子烟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打击、专项治理。
2022年12月初,国家局专卖司专题通知,要求各地对“奶茶杯”“可乐罐”等类产品开展专项打击,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国各地烟草专卖局勇担当、善作为,迅速展开专项行动,一边对前期经营案件进行收网,一边摸排新案件线索,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12月6日,深圳龙岗区公安、烟草部门对该市又一起非国标果味电子烟案件进行收网,连续查处2处销售窝点,查获多个品种“奶茶杯”电子烟共计3670支,抓获涉案人员4人,初步估算案值38万元。
12月8日,在前期案件经营基础上,浙江宁波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百余名,在深圳和东莞两地公安、烟草的全力配合下开展全链条统一收网,在慈溪、深圳、东莞等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当场捣毁假冒电子烟生产窝点9处。其中,查获假冒电子烟、半成品“奶茶杯”“可乐罐”电子烟共7万余支。该案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12月9日,长沙县联合调查组在长沙市某小区展开收网行动,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电子烟产品嫌疑人2人,查获“奶茶杯”电子烟5994支,果味电子烟弹和烟杆合计877盒,货值15万元。
12月13日,在河南省局指导下,濮阳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杨某某的电子烟摊位进行检查,当场查处“奶茶杯”“可乐罐”等果味电子烟6个品种294支、果味烟弹223盒。并迅速组织实施布控,当天即抓获前来送果味烟弹的上线韩某某和张某,现场查获“奶茶杯”“可乐罐”4支、烟弹860盒,初步调查案值34万元。
浙江宁波“12·8”案件查处假冒电子烟生产窝点现场 /宁波市局 供图
战果频频 成效显著
重拳出击,战果频传。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奶茶杯”“可乐罐”等电子烟案件134起。
从所查处案件看,绝大部分呈现案值较大、范围较广、影响较深等特点,具备进一步深挖扩线的经营价值,目前皆处于上查下追、扩大战果阶段。
如山东济宁“11·04”案件,至今扣押涉案电子烟26.98万支,现货价值4225万元,查实10月1日后该网络涉案总金额达4.02亿元,销售电子烟数量达229.225万支,目前战果仍在持续扩大。
如深圳“11·23”案件,涉案企业和人员通过批发给市内电子烟零售店、快递向全国各地发货等方式经营,其销售对象不乏中小学生,社会影响恶劣。该案破获后,电子烟行业媒体纷纷进行报道,认为烟草部门通过查办典型案件,给予非法电子烟经营者当头棒喝,提振了守法经营电子烟零售户的信心,展现了将电子烟产业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的决心和能力。
在侦办“奶茶杯”“可乐罐”等案件过程中,许多经验值得总结、许多精神值得褒扬。
“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案件突破性进展的源动力,联合协作机制是案件得以顺利经营的保证,细致入微的分析研判、变通的办案手段是案件侦办的关键。”济宁市局这样总结办案经验。
深圳市龙岗区局充分发挥电子烟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多方沟通协调,克服电子烟产品鉴别检验和价格评估等困难,在执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了电子烟监管执法和刑事处罚的行刑衔接机制,积累了宝贵工作经验。
宁波市局启用新成立的行刑共治情报研判中心,开展24时不间断侦查研判。“在一些同志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省局质检站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出具涉案电子烟价格认定、真伪鉴别等,为案件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宁波市局稽查大队长告诉记者。
长沙县局则会同市局专卖稽查支队、电子烟办公室与长沙县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探讨,就鉴定、管辖、法律适用、证据采集等诸多疑难问题探索形成具体解决路径。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烟草专卖监管战线充分发挥敢打敢拼、勇于创新、善于作为的精神和品质,在短短的一两个月时间里,让案件侦办取得重要成果、重大突破。
而作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局履职担当、积极作为,专卖司、发展计划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科技司和电子烟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运转较为顺畅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并注重建章立制,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让果味电子烟案件侦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颗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有效破题的‘心’,一根时刻紧绷、关注变化、创新方法的‘弦’,一套有效联合、沟通良好、配合顺畅的工作机制,一支充满激情、能打硬仗、善作善成的专卖队伍,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从中央领导到局领导对此类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高度重视!”对于此类新型涉烟监管案件迅速取得突破的主要因素,国家局专卖司互联网涉烟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如是总结道。
深挖扩线 持续打击
严厉打击“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果味电子烟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全国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思想高度统一、意志十分坚定。
国家局党组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必须管起来、管好了!”
“严厉打击,给群众一个交代!”各级烟草专卖局态度坚决。
于国于家,于法于理于情,未成年人权益绝不容侵犯、未成年人保护红线绝不容触碰!任何人都不要低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把非国标果味电子烟“管起来”的信心、决心和恒心。
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作为一个新的监管领域,“奶茶杯”“可乐罐”案件侦办依然存在不少亟待突破的难点。
“存在涉案物品鉴定难、涉案物品价格认定难、涉刑案件行刑衔接挑战大和电子烟用烟碱及雾化物后续处理难等难题。”国家局专卖司互联网涉烟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各地目前查办的“奶茶杯”“可乐罐”等案件,前期并无办案相关经验可以借鉴,案件情节和侦办手法亦不同于以往卷烟类网络案件,许多办案人员都是边学习、边摸索、边侦办。
“深挖扩线,扩大成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持续追查核心人员,追查其他生产企业,彻查生产原材料来源。”“最大限度依法全量打击,达到最佳打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采访中,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言语掷地有声!
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的同时,不少单位纷纷表示,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和科普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自觉远离电子烟的思想意识,全力以赴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我们坚信:各部门通力合作、携手共进,必能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清新的无烟环境!
新闻背景
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烟》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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