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未经许可运输、销售,将构成犯罪。不过,两名湖南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与贵州遵义市余庆县一名商贩勾结,非法采购了2万余斤烟叶。日前,经遵义市余庆县法院审理,二人分别被判刑。
▲庭审现场
据余庆县法院法官介绍,李某、舒某均系湖南省溆浦县人。因偶然的机会,二人与余庆县人刘某结识。刘某向二人介绍自己是做烟草生意的,如果有需要,可以进行“合作”。
2019年底,李某、舒某分别与刘某联系,商量在刘某处购买烟草。3人在没有任何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然达成了采购协议。其中李某采购烟叶1.7万斤,价格为85000元;舒某采购烟叶1.017万斤,价格为50600元。李某、舒某将采购的烟叶运往省外进行加工,李某获利20000元,舒某获利8000元。
后来,刘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余庆县法院判处相应刑罚。李某、舒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今年5月、6月,公安机关先后将二人抓获。
8月19日,余庆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舒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并继续追缴二被告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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