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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师宗县烟草举办新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2021年07月26日 来源: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分公司 作者: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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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举办新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此次培训由企管科法规员旃源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重点阐述了烟草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特别是对烟草部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素养进行了详细宣讲。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从原本的72条增至132条,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念与制度探索。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师宗县局副局长胡孝俊要求,积极组织全体专卖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了解修订后的相关内容,要求准确把握烟草行业的职能职责并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充分利用自律小组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宣传贯彻、以视频展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和涉烟规定。统一制作更新宣传警示标语局组织执法人员粘贴到全部卷烟零售客户商店柜台显眼位置。对于辖区内有电子烟摆卖柜台的,要粘贴《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同时,开展中小学校周围违规摆卖卷烟摊点进行排查和清理,重点对周边商户做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及电子烟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与公、检、法、司、教育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未保法》的商店实行整改,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未保法》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一步明确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予办证的具体范围,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帮助厘清了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提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推动师宗县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见效奠定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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