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云南省玉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实现玉溪各县(市、区)城乡无烟草广告工作目标。7月1日至9日,玉溪市爱卫办、创卫健康教育组、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结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宣贯集中整治,联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市、区)城乡开展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图1:玉溪市爱卫办、市创卫健康教育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联合督导检查组成员)
在联合检查中,各县(市、区)聚焦城乡大型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副食店、临街酒店、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车站、卷烟零售店、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实体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户外、店堂、印刷品、柜台标识、、打火机、电子雾化器等违法烟草广告为专项整治对象。现场规范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实体店宣传灯箱、海报、立牌,拆除、遮挡“烟”和“尼古丁”字广告,向经营户及商场管理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危害未成年人,重点清理整治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和店堂发布电子雾化器烟草广告,向未成年人宣传销售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
(图2:督导检查红塔区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实体店)
(图3:督导检查江川区卷烟零售店)
(图4:督导检查澄江市)
(图5:督导检查通海县)
(图6:督导检查华宁县)
(图6:督导检查峨山县)
(图7: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图9: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图10:督导检查元江县电子雾化器新型烟草制品实体店)
(图11:检查乡镇超市,准确把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新要求,步调一致,开展统一规范工作)
在检查中,市督导检查组触角延伸至各县(市、区)乡镇,加强对烟草零售点、电子雾化器实体店、商场超市、车站、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等场所进行抽查,向经营户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营户的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要求经营户在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识和落实身份证件核验规定,鼓励消费者利用12315、12345、12313等渠道举报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对发现问题依法、依创卫标准要求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格查处。此次督导检查,整体推进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统一了全市烟草广告专项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起到关键性指导作用,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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