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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 经营无忧”:非法渠道走不得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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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本期漫画中的零售店主,不了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了满足自己的经营需要,存在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实在得不偿失。广大零售户朋友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规范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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