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广网等媒体刊发了一则社会评论《丧事严禁私办喜事只请亲人?形式主义脱离实际不近人情》,针对部分地方在具体落实中央关于“治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指示的过程中,不顾法理、人情和常理的一些具体做法提出了批评。
作为从事烟酒等快消品行业的一员,对文中提出的“这些看似细化以便于执行的《指导标准》,脱离实际甚至有不近人情之嫌,反而容易在执行过程中沦为形式主义,最终停留于纸面而被弃用”的观点深表认同。结合烟草品牌的市场消费情况,想谈几点看法。
一、落实中央有关指示要实施一地一策的“指导标准”
作为一项改进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在推进社会移风易俗朝法治化轨道建设的过程中,对天价彩礼、陈规陋习、不正之风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治理不松懈的同时,在法律范围内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感受是必要的。
在烟酒消费上,即使在同一个县域内,不同村镇之间也存在消费水平的差别。如果有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为了表达热情,喝点好酒、抽点好烟其实也能理解。针对有的地方制订的婚宴标准“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25元”这样细致的规定,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容易导致群众的抱怨。
据笔者所知,很多婚礼的婚庆用烟是由婚礼的一方(通常是男方家)提供,他们会为了表示热情而提高一点标准或为了便利而兼顾两家的需求量一并采购。如果新人双方不是同一地人,就容易发生婚庆用烟超标的情况,难以兼顾合规与顺应人情,也有违“礼之用,和为贵”的文化传统。
二、优化实施细则要结合深化改革的指导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重大决策(以下简称《决定》),未来各行各业都将根据《决定》对表做出优化调整和具体部署。
《决定》提出了要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给地方的明确指示。作为快消品之一,烟草消费税改革也将是我国消费税改革的“重头戏”。
据此分析,这一改革方向将改变烟草行业纳税主体(即由过去以工业企业为纳税主体改为以商业企业为纳税主体),对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发挥重大积极性。同时,从增加地方财政支出,扩大社会内需角度看,如果过严控制快消品的消费行为,将对本地经济发展将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应该统筹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来对待老百姓红白事上烟酒消费问题,在严格控制跟风攀比效应的前提下,提高税率较高的二类烟及以上的使用比例最符合本地财政增收的经济利益。
三、快消品牌应围绕国家战略重点深度扎根
据业内专家预测,正在酝酿中的烟草行业新一轮的“价财税”改革将适度上调高端高价位卷烟消费税率,让中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的缴税责任。
结合《决定》精神,快消品行业应把培育品牌、拓展市场的经营行为自觉与国家战略偕行。在国家重大基础工程推进地点、“一带一路”战略支撑点、重大城市群、战略备份城市、广大乡村振兴市场等应大力加强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工作。
从中央媒体近期对少数地方执行中央政策搞形式主义的批评中,我们也另一个侧面感受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刺激内需消费,在继续坚持法治化移风易俗、遏制不正之风的前提下,兼顾规矩和人情,适度为老百姓必须的消费品放松管制的信号。希望那些存在管控过严的地方,能及时接收到此信号,并根据《决定》所指方向及早做出优化调整措施,为快消品品牌的培育提供更宽松的市场环境。
央广网评论:
《丧事严禁私办喜事只请亲人?形式主义脱离实际不近人情》
央广网 2024年8月19日
日前,山东成武县发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指导标准”,其中部分条款引发争议。譬如,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婚宴标准“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25元;酒每桌不超过2瓶,农村每瓶不超过60元,城区每瓶不超过100元”;丧事“严禁私自办理”,“丧主要第一时间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告,由红白理事会主持办理,并向镇(街)民政部门报备”。
治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本是好事,但如此具体细致甚至到了教条的地步,显然过头了。若新人想请同学、朋友参加婚礼,难道就不合理、就该被禁止吗?如果主人家经济条件不错,请客人们喝点好酒有什么问题?办丧事本就是民事、私事,谈何“严禁私自办理”!如果违反了规定是否要被处罚?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
事实上,早在2016年该县就已发布类似的“指导标准”,也规定了喜事参与人员限于血亲及近姻亲,且“严禁超范围接待”;丧事“提倡随礼不坐席”“严禁偷埋土葬”等。可以看得出当地治理红白喜事中一些不正之风的决心,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不顾法理、人情和常理。
这些看似细化以便于执行的“指导标准”,脱离实际甚至有不近人情之嫌,反而容易在执行过程中沦为形式主义,最终停留于纸面而被弃用。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人们正常生活的粗暴干扰,这种典型的“好心办坏事”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
大到中央文件小到村规民约,各方面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内推进。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专门文件,对彩礼婚俗等不良习俗、不正之风开展治理,全社会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呼吁改革也早已是共识。可以说,移风易俗既是形势,也是趋势。民风民情是长期形成的,移风易俗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感受,更应重视并珍惜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将共识凝聚为合力,用依法依规、理性平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措施,摒弃剑走偏锋、一劳永逸思维,将好事真正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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