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香港本地媒体消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3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正式批准以海空和陆空方式经香港联运转运的另类吸烟产品(以下简称电子烟)纳入豁免范围。简单来说,此前被禁止的电子烟转运正式解禁。
相关报道提到,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指出,禁止电子烟转运是其中一个令货运量下跌主要因素,内地是全球的主要电子烟生产地,香港是最重要转运枢纽之一,大部分来自内地的另类吸烟产品过去都是经由香港转运到海外,为了维持香港机场竞争力,及巩固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有必要修例。
此外,林世雄还指出,货运量下跌除了受环球经济和疫情等因素影响,禁止电子烟转运亦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自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电子烟透过香港转运以来,香港航空货运量录得大幅下跌,2022年5月至12月,香港国际机场的平均航空货运量较2021年同期下跌20%,即约71万吨,跌幅当中包括电子烟,以及因受「并货」运作影响而损失的其他不同种类的货物。
此前记者曾多次在推文中跟踪关于香港解禁电子烟转运的进度。
公开报道显示,《2021 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于2022年4月30日全面生效,禁止以任何形式(陆运、海运)从内地将电子烟运入香港,再由香港空运出口。
自此之后,大量电子烟出口需求分散到了其他机场,除深圳机场之外,还流向了广州、上海、武汉、北京等城市机场。而其中中国广州,以及韩国机场由于在航线、成本上的优势,有着明显的增长。
但很快,关于是否解禁电子烟转运的讨论就提上了议程。2022年11月28日上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针对“转运电子烟管制”进行了讨论。当时,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就计划在2023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电子烟转运法例的修订建议,放宽电子烟的转运。
在11月的这次会议上,除了提到上文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指出的,电子烟转运禁止后带来的直接的货运量下跌之外,一位议员还指出,失去电子烟转运业务对其他货运业务也产生了影响。他指出:业内称电子烟为“重货”(体积小、重量大的货物),在货运中通常会配以其他“轻货”(即体积大、重量轻;例如衣服)进行运送,以最大化运输效率;但由于现在不能运“重货”,连带着失去了部分其他货运。
据物流行业估计,全香港有约470家货运代理公司从事电子烟转运业务,占到了货运代理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年处理相关货物转运量近33万吨。电子烟转运被禁止后,影响颇为深远。
3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与电子烟转运有关的《2023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立法建议,有关条例草案将于新设的监管制度下,恢复由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转运电子烟至海外市场,该条例草案将于3月29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当时的新闻公报就提到,政府会订立一套由香港海关负责管理、监督和执法的新监管制度,以加强对联运转运电子烟的监管,从而减低电子烟在香港联运转运过程中流入本地市场的风险。
随后则是5月17日,香港货运物流业协会官网发布一份文件,其中提到得悉香港海关建立了一套『超级加强版』的安全陆空联运转运电子烟措施,措施主要包括:
要求货运公司/营运人必须向海关登记、符合严格的安全规格(例如:使用海关认可的电子锁及全球定位系统追踪路线和位置、安装闭路电视等)、预报货物数据做风险评估(出车时申报的数量及内容必须与抵达香港机场的货物数据一致)、采用指定行车路线(货车绝不会四处走)、海关全程实时监控、货车过关后要直接将货物送往机场空运站(不可中途去货代仓拼货打板)等要求。海空联运方面,货物将在东莞的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接受航空安全检查,然后再经海路运往香港国际机场。整个转运过程均以民航处制定的安全运输标准进行,并受海关的监管制度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6月21日《2023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以72票赞成、1票反对和3票弃权,三读通过,属于绝对的大比数通过。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个环节此前为解禁进行的准备得到了极大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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