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日前宣布,对四家烟草产品制造商提诉讼,原因是这些企业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电子烟油。在向美国市场推出新的电子烟产品之前,公司必须向FDA提交营销申请,如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MTA),并获得授权。
迄今为止,FDA已经授权了23种烟草味的电子烟产品和设备。这些是目前唯一可能在美国合法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2月21日,隶属于FDA的“烟草产品中心”(CTP)对四家制造商制造和销售缺乏所需营销授权的烟草产品提起民事罚款。这是CTP首次对烟草产品制造商未能遵守上市前审查要求而提起的民事罚款。CTP将继续酌情对未遵守《FD&C》法案和适用法规的制造商提起民事罚款。
目前,根据该法案,烟草产品的最高民事罚款金额为19,192美元。
FDA已对以下四家制造商提起民事罚款:
BAM Group LLC
Great American Vapes LLC
The Vapor Corner Inc
13 Vapor Co. LLC
对此,FDA表示,违反法律的制造商将面临更多的执法行动,包括查封、禁令和刑事起诉等。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