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桃仙机场海关关员在对进境国际航班旅客行李物品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一个手提袋过机图像存在异常,随即在旅客见证下进行开袋查验,经清点,查获加热不燃烧烟弹50条共10000支,超出旅客携带电子烟进境规定数量,已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海关提醒: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的限制进境物品,按照海关总署2022年第102号公告要求,2022年11月1日起,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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