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23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发布通告明确,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通告》主要内容为对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和具体数量的规定,包括对因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运输要求和跨境限量寄递的有关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告》的制定旨在为规范寄递电子烟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保障寄递电子烟规范有序运行。
“此次电子烟寄递新规的的出台,有利于打击非法和假冒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限制非法产品的流通。”一业内人士表示,在物流运输方面,快递公司的规范寄递也有助于规定的严格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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