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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开展一个月的“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专项行动

2022年08月12日 来源: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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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报道引发市民网友的广泛关注,也引起多个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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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专项治理检查行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等也对相关店面进行了查处。

现场直击

A  未央区烟草专卖局 要求警示标识张贴不规范店面整改

当天上午,一路记者跟随未央区烟草专卖局大队长及3名执法人员随机走访检查了该辖区6家有烟草售卖的商铺。

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分别查看了这些商铺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无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标识,并随机抽查了部分香烟的条形码,同时提醒经营者们要严格遵守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

记者看到,这6家店面里均张贴有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下发的“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也有贴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不过,部分店面未按照规定将上述标识贴在店内显眼处,或贴好的标识被其他物品遮挡。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尽快整改。

检查中,多位商户纷纷表态,一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当天,记者还跟随执法人员前往曾给“三秦学生记者”卖出一盒香烟的西果超市走访。 当事店员就此事道歉称,自己平时负责理货,当天因收银人员请假被临时安排“替岗”。卖烟时因排队结账的人较多,没有留意到买烟的是一名小孩。“平时超市都有培训,这真是不应该,以后肯定不会了。”

执法人员介绍,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电子烟侵害方面,未央区烟草专卖局除了日常的监督检查,曾多次走进学校或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接下来将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卷烟、电子烟侵害未成年人。

B  新城区烟草专卖局 已向辖区持证经营户进行全覆盖宣教

上午10时许,另一路记者跟随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太华南路每一天便利店。店老板正在整理货柜。一中队中队长董梁询问了该店8月9日售卖卷烟给未成年人的情况。老板称:“我知道不能给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因为在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时候,就收到了烟草局发的警示标识。”店老板说,因为展柜问题,标识只能贴在了旁边的墙面上。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店员及老板,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同时记者了解到,每一天便利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已经向全域连锁门店及加盟店下发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通知,要求各门店配合执行。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陈奕铭烟酒店,一名女士刚刚打开卷闸门。女子表示,以后只要是未成年人买烟,绝对不卖。

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零售店

“我昨天看了新闻,报道中提及的两家店我都知道。”另一家店铺老板在执法人员进店查处过程中表示,自己从未也不会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

董梁介绍,截至目前,新城区烟草专卖局已向辖区1834户持证经营户进行了全覆盖的宣教,禁止全域持证经营户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及雪茄等。

C  灞桥区烟草专卖局 遇到难判断年龄的 可查看身份证或拒售

“未成年人保护,这是绝对的一道红线。商店开在校园周边,就更要留个神,一定守法经营,绝对不能给未成年人卖烟。”11日上午10时,西安市纺四路,灞桥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对西安市东城第一中学周边售卖烟草的店铺进行突击检查。

工作人员对店面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行为等进行检查,对张贴标语不规范的行为责令现场整改,同时向各经营者说明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

在灞桥区环东超市,工作人员提醒店员:“烟草不同于其他商品,不允许自助收银,必须由专属柜台人工售出。中学生普遍身高较高,不穿校服的时候可能很难辨别,作为商户一定要多留心,遇到判断不准的年轻人,可以提醒他们出示身份证确认年龄,在无法证明也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拒售。”现场,工作人员还提醒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提示语一定要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

截至上午11时,该小组共突击检查校园周边售卖烟草店铺15家。当天的专项行动中,灞桥区烟草专卖局共出动29人次,检查店面120余户。另据了解,灞桥区烟草专卖局日常工作中也有针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项执法检查,前期曾联合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检察院等对学校周边的烟酒店、商超、文具店等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灞桥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经理王鑫说:“我们今天的专项行动,线上宣传覆盖辖区所有商户,线下宣传覆盖辖区重点区域15所中小学校周边的所有商户。”

相关回应

A  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在电子烟店里检查

记者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8月至9月,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专项行动。行动自8月10日展开,开展当日全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共出动专卖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卷烟零售商户698户,检查中,未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

对三秦都市报 8月10日A5版《小学生买烟酒 商家照卖》报道中涉及到的三家卷烟零售商户,所在辖区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未央区烟草专卖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阶段,调查结束后将作出相应处理。

下一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将扎实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并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纳入卷烟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形成对该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如在检查中发现卷烟零售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西安市烟草局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涉案商户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B  涉事经营户 均主动递交整改报告和保证书

针对本报报道的有商户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西安市新城区、未央区、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已纷纷行动起来,及时安排相关科室介入调查处理。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接到相关信息后,太华路市场监管所立即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查,涉及到的四户经营户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烟草零售许可证,均承认有给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情况。其中陈奕铭烟酒店、永家兴超市内贴有“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警示标识。在检查每一天便利店和乐选生活超市时,遇到已经到场调查的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随后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中,当事人现场在显著位置张贴了相关标识。工作人员对该四家经营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四户均主动递交了整改报告和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销售烟酒给未成年人。

同时,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四家经营户周边的商户进行了检查和宣传,暂未发现有其他销售烟酒给未成年人的情况。目前已经安排专人在各自监管网格内进行宣传,督促经营户不销售烟酒给未成年人,并监督落实经营户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查验身份的法律义务。之后还将举一反三,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对辖区所有的烟酒销售商户进行检查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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