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城西街的一家电子烟经营业主开出罚单:没收过期电子烟商品,并处罚款500元。“这是荣县查处的首例电子烟经营违法案件,也是荣县开出的首张销售过期电子烟罚单。”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
据悉,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优质的市场与社会环境,在春季开学之际,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春雷行动2022”,联合荣县烟草专卖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子行动,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经营劣质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当日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时,在县城西街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电子烟属于过期产品,对此,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调查中,经营者承认其销售过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于是,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经营者作出没收过期电子烟并处罚款500元的决定,同时对经营者及店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学忠表示,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未来将携手烟草专卖局持续整治查处校园周边违法设置电子烟网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规违法行为,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