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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强监管下合规之路,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论坛在深圳召开

2021年08月2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严兆鑫、叶霖芳、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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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烟行业经历了风口。有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烟民基数高达3亿,但电子烟渗透率仅约1.2%,参考美国超过30%的电子烟渗透率,中国电子烟未来的市场空间或可达1128亿元。

面对发展潜力巨大的电子烟市场,大小玩家纷纷入局。在深圳,汇聚了全球90%的电子烟产能,诞生了两家电子烟上市公司。由于政策不明朗、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等因素,电子烟市场环境鱼龙混杂。

南都电子烟产业研究课题组发现,由于电子烟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等原因,在电子烟行业出现了一些扰乱市场的行为,比如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通配烟弹、网售电子烟、“上头电子烟”等,以及在未成年人保护举措上存在漏洞。

电子烟行业如何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都是行业向前发展过程中必须严肃思考的重要议题。为此,由南方都市报社主办、深圳大件事传媒承办的“责任为先,共享共荣”2021中国(深圳)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论坛正是要切实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与行业中的企业一起,倡导并践行合规前行。

监管趋严

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政策举措层层加码

在监管政策上,面对电子烟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关部门针对电子烟行业的监控和管理措施也更加严格。3月22日,工信部网站就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新附则。

政策和监管陆续细化

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方面,相关部门的政策措施也在层层加码。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其中要求线上禁售电子烟,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今年6月1日,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电子烟的管控再次加码,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法律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相关法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相关专项行动也在有序开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于6月18日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同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

在深圳,也有相关条例将电子烟纳入管制范围。2019年10月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重新明确了烟草制品的定义,即“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其中第十四条还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指示了一个更明确的发展方向

面对政策和监管陆续细化,对电子烟行业来说,或许是指示了一个更明确的发展方向。

ICE暴雪的董事长张琦认为:“电子烟行业的监管法规和政策逐渐开始完善了,正是因为电子烟行业有了法规、有了监管,让我看到了未来。责任才能创造价值,合规才能驱动发展。”

电子烟企业JVE非我也呼吁:“我们一直都希望国家相关监管政策尽快出台和施行,因为只有监管政策明确了,才能从根本上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提高准入门槛,明晰责任边界,规范企业经营,出清行业乱象,行业才有未来,并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课题组观察

强监管下行业规范发展仍面临诸多痛点难点

在过去一段时间,围绕电子烟的争议一直存在。有公众怀疑,电子烟是否安全?对公共健康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电子烟是一个有正向价值的产业吗?

电子烟企业更需要增强社会责任

争议声中,监管政策也不断趋严。2019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电子烟网络禁售;今年3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子烟参照卷烟规定执行;今年6月,两部门又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

强监管下,电子烟行业加速出清,但规范发展仍面临诸多痛难点。南都电子烟产业研究课题组发现,由于电子烟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等原因,在电子烟行业出现了一些扰乱市场的行为,比如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通配烟弹、网售电子烟、“上头电子烟”对正规电子烟的污名化,以及在未成年人保护举措上存在漏洞。

课题组认为,电子烟行业争议声不断,在电子烟行业的国家标准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电子烟企业更需要增强社会责任,坚持走健康规范的发展之路,主动落实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在公共健康领域,也要积极承担起控烟职责。

各方建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举措

然而,目前监管政策的细则还没有出台,行业规范发展仍面临诸多痛难点。有从业者向课题组表示,国标尚未出台,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发展方向和边界尚不明确,引发了不少的行业乱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比如产品质量标准缺失(尼古丁含量,烟油、添加剂成分,烟具瓦数等),使得市场上出现各种乱添加的通配烟弹或者假烟弹,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甚至有违法人员制作“上头烟弹”,不仅误导了公众对整个行业的认知和看法,更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面对行业规范发展的痛难点,在产品质量体系层面,电子烟企业也应在产品质量与安全方面下功夫。雾芯科技(RELX悦刻)联合创始人、研发与供应链负责人闻一龙表示,企业应严格自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安全;同时,应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一线科学研究,发现更多科学结论。

家建言

企业自身要增强社会责任感 提议设“新型烟草专卖证”

对于行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中山大学药学院副教授钟国平向课题组分析认为,目前电子烟行业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薄弱;非临床、临床安全型数据尚显不足。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产品质量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有待加强。

此外,行业痛点中的通配烟弹和山寨假货的背后,是烟弹制造的低技术门槛。资料显示,一些电子烟品牌出于对标准化发展、低成本启动等因素考量,在生产时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由代工厂生产,再贴上不同品牌,再加上目前尚无规范的监管措施,因此质量低劣的山寨产品泛滥的问题也难以杜绝。

那么,在电子烟国标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该如何推动电子烟行业的规范发展?钟国平认为,在国家层面,应积极鼓励加强电子烟产品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以获得充分的非临床、临床安全性数据,为电子烟产品发展提供关键依据。此外,要加强行业监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健全产品质量体系,企业自身也要增强社会责任感。

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鹏还提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低龄化群体本身抗诱惑的能力就较低,要加强对电子烟宣传的市场监管。毛鹏建议,在监管方面,可加强零售环节的管控,参照品牌商实力、店铺数量、销售量、背景等方面筛选企业,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牌照。

在避免通配假货泛滥的问题上,毛鹏提出,在电子烟终端销售环节,可以允许拥有牌照的品牌加盟商凭借其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来获取烟草部门的相关许可。

论坛主旨

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作为权威的机构媒体,南方都市报近年来也通过智媒转型,躬身入局,关注千行百业的行业之变、产业之治。对于电子烟的行业发展问题,更是最早关注的机构媒体之一。此次由南方都市报社主办、深圳大件事传媒承办的“责任为先,共享共荣”2021中国(深圳)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论坛,希望能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在前期的走访调研中发现,由于电子烟行业目前缺乏国家统一的行业标准,从生产质量到销售管理,都需要依靠电子烟企业的高度自律。市场上频频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违规销售电子烟的种种情况,严重破坏着行业发展生态。多家头部电子烟企业也在呼吁国家标准尽快出台,以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无论是电子烟行业的规范发展,还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都是目前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媒体机构和电子烟企业的重要议题。南方都市报举办此次论坛,重点设置了两场圆桌论坛:《穿越迷雾,向上生长:寻找电子烟规范发展之路》和《守护成长,行业共荣:电子烟企的责任与担当》。同时发起成立“电子烟行业诚信自律联盟”,并签署联盟公约。

南都电子烟课题组认为,电子烟作为新事物、新业态,可谓机遇与危机同在。电子烟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首先需要正视行业发展的问题,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必须成为行业发展的共识,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雾芯科技(RELX悦刻)联合创始人、研发与供应链负责人闻一龙表示,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悦刻要求全体商业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产品;同时,也积极采用技术、管理手段,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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