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卫生总干事 Tan Sri Dr Noor Hisham Abdullah 表示,在对电子烟征税之前,需要有适当的法规。
上月,Noor Hisham 博士在回应2021年烟草税预算公告时表示,在没有任何法规的情况下征税将是困难的。“这是因为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受到1952年《毒药法案》的控制。”
消费税按产品价值的10%征收,每毫升电子液体的税率为40分。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东古拿督 tenku Datuk Seri Zafrul Abdul Aziz 宣布,将于2020年底对所有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产品征收消费税,现在已经生效。消费税按产品价值的10%征收,每毫升电子液体的税率为40 分。
此外,所有销售免税香烟的零售区和销售点也对香烟和烟草产品征收了消费税。此外,新香烟牌照的签发已被冻结,而对发牌程序的新限制正在制定之中。
进一步的研究
在讨论这些措施时,Noor Hisham 博士最近表示,卫生部应该在任何形式的税收出台之前就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他上月表示:“我们需要找出任何存在重叠的领域,无论是与现有法律存在冲突或相互矛盾的法律(在监管非尼古丁电子烟液体方面的《毒品法》)。”
“新的烟草控制法案必须紧急完成并提交议会。该法案目前正在司法部长办公室审查中。现在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看看这个新法案。我们现在的重点是尼古丁监管,我们需要研究和完善如何实施这项税收。”
明年四月将征收更多的税费
税收及相关措施现已通过,并于1月1日生效。此外,从2021年4月1日起,从国外进口或从免税店购买的烟草产品将征收关税和税收。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