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工作,确保“打造全国需求最旺烟区”战略目标的实现,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烟叶种植合同。
师宗县局(分公司)严格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计划落实和组织生产中的主线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叶种植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六个制度文件的通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叶种植收购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关于印发曲靖市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签订烟叶种植合同。
与符合条件的种植者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方能生效。合同严禁转借、倒买倒卖。对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全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全面推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在线签订,烟农在线通过“曲靖烟叶精准管理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种植申请,烟点和合作社烟技员对烟农信息(含土地状况、劳力水平、设施配套、历年履约等情况)逐户、逐地块进行核实,烟站和分公司生产经营科审核把关,逐级审批,市局(公司)相关部门对重点人群抽查。严格计划管控,根据计划预安排和烟农申请审核情况,将种植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烟点以村组为单位制定合同预分配方案,召开烟农户主大会讨论和表决合同分配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合同公示,接受广大烟农监督,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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