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中的第一项内容做出调整,删除了饭馆、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这5类场所。这项修改将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实施。
修改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将从原来的"7类28种"场所缩减为"7类23种"。这一变化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有人担心这是否意味着餐厅等场所将不再受到控烟管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01、条例修改的背景与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最早由国务院于1987年发布,主要目的是通过卫生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段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管理和监督。条例中的"7类28种"场所分类,实际上是为了明确卫生监督管理的具体范围。这次删除的5类场所,主要是餐饮服务类场所。
02、是否意味着放松控烟管理?
这次条例修改后,有观点认为这可能意味着对这些场所的控烟管理将被放松。这种担忧源于2011年原卫生部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对公共场所禁烟作出的规定。然而,这种理解存在误区。
首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实际上比较窄,主要针对卫生管理,并非公众日常认知中的所有公共场所。该条例更多是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而不是专门的控烟法规。
其次,《实施细则》中的禁烟规定本身就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更多具有倡导性质。这也是为什么全国各地在进行控烟执法时,主要依据的是当地制定的控烟法规,而不是这个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03、现有控烟执法体系
实际上,我国目前的控烟管理体系是多层次的。在国家层面,我国已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虽然没有给出"公共场所"的具体定义,但其实施准则强调,法律对"公共场所"的定义应尽可能宽泛,应当涵盖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
在地方层面,许多省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控烟法规和多部门执法机制。比如,上海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控烟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执法。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执法机制不会因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而改变。
04、"公共场所"的正确理解
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范围的界定应该做限缩性理解。这个范围仅仅是在划定疾控部门需要进行卫生管理和监督的场所,而不是在定义什么是公共场所。即使餐馆等场所不再属于该条例的管理范围,但它们显然仍是公众日常理解中的公共场所,仍然需要接受控烟管理。
05、相关专家建议
这次修改实际上凸显了我国在控烟立法方面的不足。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方便执法和守法,有专家建议:
1. 尽快出台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条例,在国家卫健委正在推进立法的《爱国卫生条例》里对控烟做专门规定
2. 在定义"公共场所"时采用更具包容性的描述性定义,如"大家都可以去的非私人场所",而不是采用列举方式
3. 建立更明确的执法机制和处罚措施
4. 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在控烟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结论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这次修改是对管理体制的优化,将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目前,我国各地的控烟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地方性法规和专门的控烟条例,这些规定会不会因为本次修改而改变暂未可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变化表明,我国正在努力建立更科学、更合理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新的管理模式将更好地平衡公共场所经营者、使用者等各方的合理诉求,同时也为未来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一调整将有助于各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职责,提高管理效率。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