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费吗?许可证可以转让给他人吗?商店停业还需要办理手续吗?卷烟经营中,这些知识你了解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几个案例,供广大零售店主参考。
转让许可证,非法的!
李军军(化名)在某小区内经营一家食杂店,由于前段时间家里有事,于是将小店暂时转给了孙某。双方约定,店面转交给孙某经营一年,继续使用李军军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对外称孙某是李军军雇的店员。几个月后,孙某找到李军军,说自己在其他渠道进的卷烟被烟草专卖局查扣了,需要交罚款才能把罚没的卷烟取回,想请李军军帮忙去交罚款并把查扣的卷烟取回。李军军觉得自己就是帮忙跑跑腿,就一口答应了。
在烟草专卖局接受询问时,李军军说被查扣的卷烟是自己的,孙某是自己雇的店员。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李军军交代了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事实。最终,烟草专卖局以李军军未在当地烟草企业进货和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由,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暂停他的烟草专卖业务。
温馨提醒:
案例中,许可证持证人李军军存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孙某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邹艳飞/文)
办证收费用,是骗局!
“您好,我是烟草专卖局的代理机构,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天需要去店里实地核查,请先支付办证的手续费和实地核查的费用共计300元!”前段时间,某小卖部的王老板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接到电话后,王老板赶紧交了300元。
可是,第二天没有等来实地核查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的电话也打不通了。王老板隐隐觉得不对劲,于是向开烟酒店的朋友打电话咨询。“你真是太糊涂了,办理许可证不需要交钱!”听到朋友的回答,王老板自知被骗,赶紧报了警。
温馨提醒: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以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免费的,同样延续、停歇业许可证等业务,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实地核查是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会有两名以上专卖人员进行,核查结果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在此过程中也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同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副本会由烟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送达或者免费邮寄。
还需提醒的是,烟草部门从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与其他部门合作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申请一经提交,接受社会监督,切勿因他人能准确报出您的申请信息,就轻信其收费要求。如果申请人接到来源不明的电话,请及时与烟草部门进行核实,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谨防上当受骗。
(李晓雨/文)
商店要停业,需申请!
李先生原本经营一家小店,由于生意不好,去年春节后,他没有办理相关停业手续就外出务工了。前段时间,他回家后准备重新开店经营,想通过网上订货系统先订购一些卷烟,结果发现账号无法使用。李先生与客户经理联系后,得知其名下的许可证已被注销,无法订购卷烟。
春节后,专卖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该店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李先生未办理许可证暂停申请,并且还更换了手机号码,一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半年后,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其停业行为进行了公告,公告1个月后对其许可证进行了注销。
温馨提醒: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纪鹏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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