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孙先生给掌柜留言:我的父亲经营一家烟酒超市,由于年事已高,想把店面交给我经营,我打算继续用他名下的烟草证卖烟,请问这样做是否可行?
经营卷烟必须“人证相符”
首先,即使是父母、兄弟之间,烟草证都是不能直接转让的,经营卷烟必须“人证相符”,孙先生无法继续使用其父亲的烟草证卖烟,需要视具体情况对烟草证进行新办或者变更。
这种情况下,烟草证可变更持证人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证。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从核定经营地址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因此,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您接手店铺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烟草证;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属于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只需要申请烟草证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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