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陈老板生意越做越好,于是开了分店。由于分店新开业,生意一般,但总店的地段好,接连来了几个大单子,烟不够卖,于是他从分店直接拿烟来在总店卖,结果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陈老板很纳闷,认为都是自己店里的卷烟,都是真烟,从别的店调剂一下,为什么就被罚了10000元?
一店一码 卷烟不能私自调剂
卷烟零售行业实行一店一证,每家店都需要单独办理烟草证。正因为一店一证,也就必须做到一店一码,即只能在店内销售和烟草证上编码一致的卷烟。
虽然上述案例中,陈老板的两家店都分别办理了烟草证,卷烟也都是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但陈老板私自把分店的卷烟放在总店内卖,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私自调剂卷烟,处以5%-10%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上述案例中,执法人员对陈老板的处罚是完全合理的。
在此提醒各位零售户:要自觉做到一店一码,不管是什么原因,在经营场所一旦出现非本店码段的卷烟,均视为乱渠道进货,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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