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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报道:跳出盒子去思考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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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与控烟一直以来都是舆论和新闻所关注的重要话题。10月份,国际著名医学期刊《柳叶刀》发布了一篇关于中国男女吸烟趋势的前瞻性研究报告。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强烈关注,各大新闻媒体纷纷进行报道,10月份的新闻热点,可以说只属于“2010年因吸烟而过早死的100万人”和“毒性足以媲美砒霜的火腿肠”。然而在这些大量关于柳叶刀研究报告的新闻报道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抓出来进行探讨,同时也能从中审视中国媒体对于“控烟”的态度。

  对于新闻媒体来说,新闻报道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力求向读者传播事件的真相。但是当国内媒体在报道控烟相关的新闻时,这个底线看起来……

  当我们说,媒体应该告诉读者真相的时候,我们希望的是媒体能告诉读者全部的真相,但是控烟相关的报道中,常常出现报道一部分真相的情况,比如说,在奥一网转载《南方都市报》的《〈柳叶刀〉报告称2/3中国男性抽烟 戒烟率不到10%》一文中,第一段末尾有这样一句话:”报告称20岁前吸烟,早死率比非吸烟者高一倍……“很显然,它告诉了你早死率提高的程度,但是却没有告诉你,早死率这一基数本来是多少,如果基数本身很小,比如假设早死率为0.1%,那么提高的一倍早死率也仅仅是0.2%,与0.1%几乎没有差别。然而大多数的普通读者是难以意识到这个区别的,当他们看到“吸烟者早死率比非吸烟者高一倍”这句话时,手中的烟早已吓得扔在地上了。与此类似的还有人民网天津视窗的《韩洪利:长期吸烟将加大肺癌患病几率》文中说到“……大量数据表明,吸烟者患肺癌的几率是不吸烟者的10倍-15倍”;新华网转载的文章《吸烟危害严重 频诱发结肠癌》中说“男性吸烟者死于结肠癌的危险性比不吸烟者高34%。女性吸烟者危险性高43%”。这些说法往往本身伴随着一个较小的致病或致死率,难以对读者产生震撼,于是文章就用一个致病基数提升的比例来诱使读者产生这就是基数本身的认知,从而高估吸烟对人体本身的危害。

  如果说这是一种断章取义的报道方式的话,还有一种类似的方式也常常能在控烟新闻中被看见。在生物探索网站发表的一篇文章标题为《〈柳叶刀〉最新报告:再不戒烟,1/3中国年轻男性将死于吸烟》,文章第一段末句为“除非大规模的戒烟,否则三分之一的中国年轻男性最终将死于吸烟”。读完这个标题和这句话,脑子中首先出现的画面很可能是一大群年轻的男性吸烟后立刻死去,这就是这种叙述方式的特点:巧妙地隐藏了由吸烟到死亡之间的时间。事实上并不是年轻男性很快就将因为吸烟而死去,而是几十年后,其中的一部分将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这种句子,虽然你难以认定它的表述方式存在绝对的错误,但是其中被省略掉的关键信息却让人很容易掉进陷阱。其实,假设吸烟真的能让中国1/3的年轻男性很快死亡,政府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多半早就关停烟厂了。但是媒体这样误导读者,实属不该。

  在一些报道中,媒体常常预设立场,进行有倾向性的报道。中国新闻网的《世卫组织最新报告:提高烟草税可挽救生命》一文中,除标题使用“挽救生命”以外,在文中还使用了“烟草……导致……死亡”,“致命产品”等用词。这些词语用在合适的地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用在此文中,却歪曲了事实。拿标题来说,认为提税是“挽救生命”,暗示了烟草企业是如同杀人犯般在残害烟民,同时侮辱了烟民的智商,把他们看作没有自我意识、任人摆布的赚钱道具。但是烟草首先是一种商品,而且是一种危害被大力宣传,且自愿购买的商品。买烟的人并不需要别人来对他进行“挽救”,卖烟与买烟的双方则是自愿互利的关系,并非一方对另一方的迫害。这种强烈的倾向性文章,虽然并不符合事实,但是却在读者心中不断建立和强化关于香烟、烟民、烟草行业的刻板印象,不但没有让读者认清事实,反而给他们带上有色眼镜。即便是果壳网这样以严谨科普为己任的网站,《三分之一中国年轻男性将死于烟草》这篇文章同样犯下类似的错误,在文章中将吸烟比喻为烟雾对烟民的屠杀。对于新闻报道来说,本来就应该慎用比喻、类比等修辞方法,而应该以准确的描述来还原真相。更何况,当把修辞作为达成倾向性表达的工具时,这种行为完全背离了新闻报道的初衷。

  一些关于烟害的报道,则会使用没有意义的研究结论,甚至是谣传来夸大香烟的有害程度。比如新浪新闻中心的《半支香烟4分11秒毒死小白鼠》一文中,实验者将浸泡过香烟的1毫升液体直接注入小白鼠体内,十多分钟后小白鼠死亡,他们认为这证明了香烟的危害十分强烈。但是事实上稍微有一些科学素养的读者都能明白,这个实验毫无意义,没有对照组不说,实验机理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问题。采用直接注入小白鼠体内的方法,那不管是烟水,还是糖水,甚至是蒸馏水,小白鼠也都可能很快死亡。而2015年上半年,网上更是流传二手烟危害大于一手烟的新闻,受到多家媒体广泛的转载。在后来,关于这个结论,果壳网的谣言粉碎机栏目,和其他专家解读都予以了破除。这两个例子侧面反映出,国内的很多媒体为了强调香烟的危害,已经做出逾越他们能力的事情了。这些媒体自身缺乏科学素养,却希望通过报道自己无法辨别真伪的所谓“科学结论”来丑化人们对于烟草的认知,结果一定是引起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包括开篇提到的“毒性可媲美砒霜的火腿肠”。

  媒体在关于烟的报道中,还有一些诸如“使用似是而非的话来描述吸烟与死亡的关系”、“混淆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混淆癌症发病原因中烟草因素的比例与吸烟致癌的概率”等问题,这里就不一一举例说明。但是从以上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在”烟和控烟“相关的报道中,国内的媒体多有偏向。这种偏向并非随机分布于“支持控烟”和“反对控烟”两个方面,而是十分一致地偏向于“支持控烟”。这意味着,这些偏向性不是出于不同媒体在报道新闻时那些不可避免的、随机的个人态度,而是一种根植于社会文化中的、具有强烈一致性的偏见——即对吸烟的偏见。

  并不好说这种关于吸烟的偏见最开始是来源于媒体的渲染还是大众自发的对于烟草的厌恶,但是很显然目前的情况是,媒体的报道所不断强化的偏见和大众心中对烟草的刻板印象在相互影响和强化。每当需要报道与烟有关的新闻时,为了迎合大众的需要,媒体似乎就必须同时表达自己支持控烟的态度,很显然,这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家负责任的媒体。然而代价就是,新闻偏离了客观公正,进一步的,减弱了读者思考的能力。

  对于某一个客观事实来说,不同的人必然产生不同的看法,当谈到烟,就一定有人喜欢,也有人讨厌。媒体所报道的新闻本来的作用就是,把与烟有关的事件进行还原和报道,而在此基础上,如何看待这些事件,进行何种选择,就该由大众自发进行判断。现在的情况是,媒体在新闻的报道中,一方面弱化某些不能服务于反烟的事实,另一方面则添加某些说教或恐吓的成分,增强大众对于烟草的恐惧和厌恶感,即便这种恐惧和厌恶仅仅来源于信念而非证据。我们虽然不奢望国内的媒体能够总是引发读者理性的思考,然而媒体们却在用这种方式不断打破“客观公正”的下限。

  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新闻是启迪人们思想的最好的工具,它提高人们的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智、有道德的社会之人。”作为一家真正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它应该向读者展示真相,哪怕真相并不符合读者的偏好。它应该用真相带给读者启迪,让人们脱离谎言和阴谋带来的危害,而不是把读者带入更深的陷阱。媒体的公信力,也只能在一次次客观真实的报道中才有可能得到累积。国内的新闻媒体,应该向着这个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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