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厦门网报道 10月20日是抽烟的发愁、吸二手烟的拍手叫好的日子。因为福建厦门明确了11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其中包括商店、书店、电影院、音乐厅、电梯间、候车室等“重灾区”。在接下去一段较长的时间里,有关部门将进行控烟重点治理,到2020年10月将初步建成戒烟服务体系。
先来看一组数据。厦门在1996年就公布了首部控烟规章,而去年10月正式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把在公共场所吸烟列为九项不文明行为之一,其被列入重点治理清单,受法规约束。
今年7月,厦门开出首张控烟罚单,罚个人50元;8月,自首张控烟罚单开出以来,共有行政处罚12起,罚款近1.1万元;10月,媒体又报道,从《规定》实施以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0起,包括单位25起、个人15起,罚款近5万元。
我走在大街上,轻轻松松就能数出10个抽烟的人,还能在餐厅遇上两三个旁若无人、快活似神仙的。就在上周六,我在一间咖啡厅点单时,一名男士顺手就掏出一包香烟,微弱火光点燃尼古丁的味道瞬间弥漫。服务员马上开口提醒:“先生,不好意思,店里禁止吸烟。”那名男士随即走到店外,继续吞云吐雾。电影里,那些抽烟前会询问身边人是否介意的男人女人,在现实生活中少之又少。许多人理解烟民烟瘾难耐,少有人会制止他们在公共场合的抽烟行为,但烟民是否也能理解旁人的心情,顾及他人感受呢?
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有很多,为何处罚数据却如此“友好”?控烟之路漫漫兮,切勿流于唇齿兮。我相信有关部门或许是考虑到市民烟瘾难耐,一时找不到吸烟区便就地解决,又或许是考虑到市民在公共场合不吸烟的意识较为薄弱,需要过渡期。
不过,那么多情有可原的理由,那么长的适应期,为何公共场合还有那么多对烟爱不释手的市民?不拿出强硬果断的作风、实打实的处罚,是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行为呢?在是非分明的不文明行为面前,有关部门不能在这种时候心软,体现“人情味”。否则,久而久之,控烟规章无用武之地,文明规定形同虚设,烟民更是视“禁止吸烟”而不见了。
在我看来,一切只停留在嘴皮子上、没有行动的规章制度,都是耍流氓,缺乏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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