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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小学校附近50米或禁止售烟

2012年12月04日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吕琳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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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潇湘晨报》报道  经过5年的“服役期”,2008年制定的《长沙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即将在2012年12月31日失效。新的《长沙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也已进入了编制的“尾声”阶段。11月30日,《长沙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在金叶神农大酒店召开。记者从《办法》(草案)的相关内容中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中小学校附近50米区域可能被纳为“烟草零售禁设标准”。

  记者走访雨花亭数十家烟草零售点发现,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时效期限均为2012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在2013年,布点密集程度超过《办法》规定的,将面临限制办证。

  此外,《办法》(草案)中提到:“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如中小学校、幼儿园、少年或儿童活动中心(站、点)内部及距离其门口中央50米半径范围内。”根据《办法》草案,中小学校附近50米区域卖烟,或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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