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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卖烟超过限量也违法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宁波烟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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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宁波烟草

  【案例】

  最近,浙江省宁海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管理员小王、小张例行检查辖区市场。当他们走进零售商户李老板的门店时,发现他正将两个箱子搬到电瓶车上。在征得同意后,小王和小张打开箱子,发现里面装着60条卷烟。详细询问得知,60条卷烟是顾客从李老板这里一次性订购的,准备结婚时招待亲朋好友。了解事实真相后,小王、小张告知李老板,一次性卖60条卷烟算是批发,他的做法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李老板感到纳闷:自己的卷烟是从烟草公司订购的,卖多卖少还不是自己和顾客说了算?为何会违法呢?小王拿出随身携带的法律法规宣传册,向李老板介绍了详细情况。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结果】

  李老板拿着宣传册看了又看,知道自己的做法确实违法,心里嘀咕:哎,没想到卖烟超过限量也违法,看来以后要多学习烟草专卖法律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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