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又是一年春风劲,又是一年“3.15”。伴随着温暖和熙的春风,迎来了201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其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那么,在这样一个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重大节日里,零售客户又有怎样的想法和看法呢?下面,就走进身边的零售客户,倾听他们对消费者权益日的一些心声和感想。
零售客户:孙广云
观点:诚信经营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这是一句古训。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了他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忽视他的存在。对于广大零售客户来讲,诚信经营就是一面金字招牌,做得好了,自然就能得到消费者的尊重和青睐,招牌就会闪闪发光;做得不好,就会受到消费者的唾弃,就会砸了自己的招牌。可以说,诚信经营是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店铺位于市区一条并不繁华的街道上,虽然店铺不大,但生意一直都还不错,仅卷烟一项每月就有千把元的收入。这其中最大的“诀窍”就是我坚持做到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有一年,烟草部门和物价部门在所在的区域大力推行了卷烟明码标价工作,刚开始的时候,一些零售客户还都能够很好地执行,但是过了几个月后,个别零售客户就坚持不下去了,不是偷偷地私自降价销售,就是把卷烟作为促销品来出售,渐渐地,市场上的卷烟零售价格就乱了起来,虽然烟草部门和物价部门多次督促检查,但个别零售客户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那段时间,我的卷烟经营也着实受到了严重影响,消费者一看卷烟价格基本都是扭头就走,一天下来还卖不到两条烟。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执行烟草公司统一下发的零售指导价格,不降价,不抬价,规规矩矩经营,本本分分做事,虽然生意有些清冷,但我并没有气馁。因为只要自己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生意一定会好起来的。后来没过多久,果然验证了我的想法。
在我的店铺对面,有着一家和我店铺经营规模一样大、经营商品相同的卷烟零售门市。这家零售门市的老板李某是一个不太本分的生意人。在推行明码标价时,李某本人表现得非常积极,也非常支持、非常拥护,但是他却在背后另搞一套,不但私自降价销售卷烟,而且还乱渠道进货。有一次,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几条假冒伪劣卷烟,以很便宜的价格出售给了一位消费者,后来这位消费者发觉了此事,就跑到他的店铺大吵大闹。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李某销售假冒卷烟的事情传遍周围的大街小巷,不但是他的声誉扫地,而且就连一些老客户也失去了对他的信任。渐渐地,他的顾客越来越少,生意越来越差,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店铺转了出去。
经营的同是一样的店铺,销售的同是一样的商品,而最终却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局面。毫无疑问,这就是诚信与不诚信的区别。可以说,诚信不仅仅是经营者的道德良心,更是经营者的一种优势资源,是经营者铸造品牌、打造信誉的基石,是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一个重要法宝。因此来说,我们零售客户应始终坚持“诚信为本、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始终遵纪守法,恪守诚信,真诚服务,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舒心、安心产品,用质量铸就诚信,用诚信营赢得顾客,进而保障店铺的正常健康发展。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就是要使整个社会奏出和谐的音符。因此,零售客户就要实实在在地为消费者着想,倾听消费者的心里话,为消费者分忧解难。这些都是关心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具体体现。作为零售终端的一份子,不能嘴上说得好听,而实际行动却背道而驰。和谐社会,要靠每一个人,每一位零售客户去努力,小处和谐,才能大处和谐。当然,在这么一个庞大的市场里,仅凭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力量来维权是完全不够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市场才会稳定有序,经营才会有舒适宽广的空间。因此,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使命,与广大消费者、广大经营者一同去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竞争环境。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努力,零售市场就会更加美好,经营也就会更有奔头。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