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经营中,“赊帐生意”司空见惯屡见不鲜。虽然大多数顾客还是自觉还帐的,可也有个别顾客的“记性”很差。在零售交流群中,有好几位店主都表示应杜绝一切“赊帐生意”。窃以为,这种一棍子打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生意人就须有这样的胸襟。那么是不是对所有想赊帐的顾客都进行赊帐呢?哪类顾客不可赊?
赊帐通常是针对在本店消费的常顾客,在平时的经营中,他们的言谈品行一目了然,如果你对他(她)还不了解,可以找有可信度较高愿意为之人品作保证的担保人。在我接手父亲的小店中,我一般是对有赊帐记录的顾客进行赊帐,因为那些老主顾的人品有了父亲“前车之鉴”做保证,我才会无后顾之忧大胆的放手干。而对于不熟悉的朋友,我会以父亲不让我赊帐为由拒之。
去年一天,顾客老余在肖成家预订了1000元的卷烟,并要求肖成送货上门,货到后再付款。肖成送货至老余家时,老余家人告诉肖成说:老余刚出去,于是拨通老余的电话,但老余并没有接听。其家人告诉肖成,可能是在骑车,不方便接电话。由于当时又有一位顾客催促肖成送货,肖成和老余家人清对完货物后便匆忙离开了。大年三十,肖成找到老余讨要货款,老余反目说,他并不赊欠肖成的钱,货款早在肖成家的时候就付过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最终不欢而散。
今年大年初一,老余又去肖成家购物,肖成以无货为由拒卖之。肖成告诉笔者:对于“记忆”不好的顾客就须用狠办法,需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谁都有手头困难的时候,“赊帐生意”可以有。因为我们店主在经营中,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难免会向供货商“求缓”,而我们会对他们的“缓助”行为感激涕零,那么顾客在有困难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不能施以“缓手”呢?当然“赊帐生意”的前提还必须是在你了解对方的人品,知道他们的为人。而对于品行不端的顾客,我们在不想赊的情况下,还需顾其脸面,只可智取,而不必“硬对硬”以免发生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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