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零售户平台 > 零售生活 > 正文

零售户朋友也要懂点法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王霜旖
A+ A

  烟草在线专稿  近日,一位零售户朋友徐某来笔者的副食品店串门,看他气色不好,就问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他说:“前段时间打官司打输了。”一听到打官司,笔者心里就咯噔一下,因为在农村大家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易不会对簿公堂的。笔者问他,究竟为了何事,还要闹上法庭呢?他无奈的讲起了去年发生的事。

  去年,他约朋友杨某一起到河边钓鱼。下午5时,两人收拾渔具准备返回,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杨某驾车途中不小心掉进沟里摔伤。事发后,徐某立即将杨某送到医院,经过医生诊断,杨某被确诊为大腿骨折,并摔伤了三个肋骨。事后,杨某的妻子将杨某拉到朋友徐某开办的副食店,要求徐某对杨某进行治疗。徐某考虑到杨某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再加上这次是自己邀请杨某去钓鱼的,对此事他也深感愧疚。徐某最近刚进了一批烟,手里也不宽裕,就让杨某先回去修养,等几天一定给他们答复,临走的时候还将自家店里卖的补品送给杨某妻子。

  几天后,徐某为解决此事,特地提了礼物前去看望杨某,当时杨某妻子恰好不在,朋友徐某将自己事先写好的内容为“今天借徐某叁仟元整(3000元)”的借条,拿给杨某签字,同时说“自己家里也不富裕,暂时只能拿出这么多了,朋友一场就当是给你治病的。”杨某在借条上签了姓名和日期。第二天中午,徐某通过他人将3000元钱给了杨某的妻子。事隔半年之久,徐某觉得吃亏,手持借条找杨某索要欠款,哪知杨家拒不承认此事,双方一直协商未果。一怒之下,徐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推上被告席。哪料到,经法院审判,身为原告的徐某却输了官司。

  笔者问朋友徐某:“明明有杨某签字的借条,法院怎么会判你败诉呢?”徐某说:“法院认为,我与杨某之间虽然有借据,但借据主要内容为我自己书写,并且是在杨某受伤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写的。杨某妻子虽然收到转交的3000元钱,但无法证实就是我转交的款项。从法律关系上看,杨某虽然在借据上签名,但我没有亲手将款项交给杨某,双方合同关系并未实际履行,法院就根据这个判我败诉了!”

  听罢朋友的讲述,笔者安慰徐某说:“老徐,看来咱们零售户不仅要懂得店铺经营知识,也得懂点法,要是当初有点法律知识,也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我有个想法,你在村里德高望重,何不把附近的零售户朋友集中起来,咱们一起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既能避免自己吃上哑巴亏,也能提醒身边的人不做违法事。”朋友一听,脸上的乌云一扫而过,爽快地说:“回去我就着手谋划这个事情,到时候你也来参加。”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