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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控烟成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之一 与工资挂钩(图)

2012年07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首都之窗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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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首都之窗编辑整理  卫生部7月18日对外公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带头控烟、不过度医疗、耐心与患者沟通、不倒卖号源等成为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执行情况将与医生的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医生护士要耐心与患者沟通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称,《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药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等。

  《规范》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为患者保守健康隐私,不能倒卖号源、不能过度医疗,应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

  在目前我国控烟工作进展不明显的情况下,此次《规范》特别提出,医生护士要以身作则,带头控烟。

  此外《规范》还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行为给出了规定,包括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规范执行情况挂钩职称晋升

  7月18日,很多媒体记者就如何监督医务人员执行规范向卫生部提问。

  赵明钢表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范》明确由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将《规范》的督导检查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由职能处室督促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而且要把《规范》的执行情况与医师、护士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奖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紧密联系起来,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中国医师协会7月18日也表示,将考虑建立医生执业记录和行业黑名单,此次发布的规范有望纳入考核标准之一。

  《执业医师法》将修订

  在7月18日的发布会上,卫生部表示,已经将《执业医师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

  《执业医师法》实施了十多年,2011年,卫生部曾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就《执业医师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卫生部将针对调研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着手进行修订工作,同时准备将医改中的一些政策或好的做法添加到《执业医师法》中,比如多地点行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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