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管委日前表示,《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在经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后,近日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将于近日正式下发。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违法吸烟者可不经劝导、现场开罚。新《条例》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现违法吸烟者无须劝告可开罚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相对于从2010年9月起实施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新《条例》只做了一处修改,即将“违法吸烟者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修改为“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违反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对违法吸烟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的罚款”。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原条例规定,在过去的控烟执法中,执法程序必须经过警告、责令整改缓解,拒不改正的,才可以实施处罚。一个案件往往要花上4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办结。”新《条例》将会大大提高执法效率。
百人督导队不定时不定点巡街
《条例》规定,控烟执法主体仍由15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此外,广州市将组建一支控烟督导员队,专职负责巡街执法。督导员队暂定百人,按照政府雇员的方式定编,队员们将接受各种专业培训,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控烟督导员队伍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巡逻的方式上街执法,没有固定的派驻场所,包括餐厅、酒吧、办公室、医院等所有公共场所,都纳入巡查范围。
只要看到违法吸烟者,控烟督导员都可以上前,无须经过劝导,直接开出罚单。队伍还将配备摄影器材,队员们可手持摄像机或相机全程拍摄取证。
罚则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违反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对违法吸烟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执法
15部门执法
控烟督导队
执法主体分由15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包括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经济贸易、交通、港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爱卫、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机场、铁路等。城管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
控烟督导队
成立专职的控烟执法队是参考香港的做法,据悉,香港多年来控烟卓有成效,主要得益于严厉的法律规定和一支执法队伍。据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控烟督导员队伍暂定人数为100人,按照政府雇员的方式定编。该队伍除了直属广州市城管委领导,也有部分控烟督导员将分配到15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政府城管分局。
观点
李廷贵:倡导全民“一起拍”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书记李廷贵表示,欢迎市民齐齐参与控烟,对违规吸烟现象积极举报,“市民可以用手机或者相机将违规现象拍下,然后向12319城管投诉热线举报。”李廷贵说,计划开展全民控烟“一起拍”活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吸烟违规现象。
韩志鹏:要“罚到肉痛”
“好!好!好!”当获悉广州修改《条例》对违法吸烟者不经劝导可直接开罚,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连说三个“好”字表示支持。不过,韩志鹏认为对违法吸烟者处以50元的罚款,处罚力度太轻,未必能起到阻吓作用,“要将违法吸烟者‘罚到肉痛’,那才叫人印象深刻。”韩志鹏认为,罚款在100元较为合适。另外,韩志鹏建议控烟督导员加强办公室巡逻,对领导带头吸烟的,要给予严厉查处。
市民
百人巡街,够吗?
市民对于控烟不需要经过劝导就可现场开罚普遍持支持态度。
市民张先生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之前经常看到有食客在餐厅肆无忌惮地抽烟,但餐厅服务员却置之不理,他拨打12319城管投诉热线投诉反映,却迟迟没有得到执法人员前来执法查处,最后食客将烟抽完了,执法人员依然没有出现。市民李小姐对于控烟督导员队伍也寄予厚望,不过,她认为控烟督导员队伍只有100人编制感觉不够,建议适当增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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