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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令与习惯的纠结(图)

兰州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
2012年07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甘肃新闻网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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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甘肃新闻网编辑整理  6月27日,兰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对《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有望于2013年正式实施。曾经“烟雾缭绕”的公共场所因此能否“烟消雾散”?目前禁烟还有哪些难点?

  “禁烟令”与习惯的纠结

  近日,在南关什子附近一家高档酒店里,新郎张晓伟和新娘王晓丽女士行躬身之礼,迎接每一位前来贺喜的亲朋好友。大堂里人潮如流,新人递烟答谢着前来贺喜的宾客。一些人接过喜烟后,很自然地掏出打火机,悠然地吸了起来。

  对于这次宴席上是否摆放香烟,这对新人婚前也曾纠结过。

  在张晓伟看来,每桌宴席上摆放着两盒烟,似乎成了兰州婚礼上招待亲朋好友的必需品。“我看了电视上说室内公共场所要禁烟,可没办法啊。”张晓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要是饭桌上连“喜烟”都没有,会被亲朋认为小气。

  “我觉得不抽烟不会影响婚宴气氛,只要策划得好,气氛也应该不错。”王晓丽说,她之前也参加过几场朋友们的“无烟”婚宴。

  到底是“敬烟”还是“禁烟”?婚席上摆“喜烟”的传统习俗一时间很难扭转。对此,酒店也进退两难,似乎无可奈何。

  “到酒店里来消费,不让人家抽烟似乎不合情理。”负责张晓伟当天婚宴的大堂经理李峻表达了酒店的无奈。

  李峻说,自去年“五一”开始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令以来,酒店在餐厅明显的位置张贴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标识,如果硬性禁止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吸烟,就会造成顾客的不愉快,岂不是砸自己的生意。

  据了解,近年来,兰州已先后在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公共办公大楼等四大类重点公共场所启动了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12类完全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幼儿园、学校、国家机关、影剧院、客运公共汽车、各类餐厅等公共场所。

  的哥车内吸烟,可拒付车费

  和张晓伟一样的“纠结”的,还有的哥张师傅,他是一位老烟民,看到《条例(草案)》的新规定后,他很关注具体内容。

  根据《条例(草案)》的有关规定: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轮渡船驾驶员在车船内吸烟的,乘客有权劝阻,对不听劝阻者,乘客有权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出租汽车乘客有权终止乘车并拒付车费。

  张师傅跑了8年的出租车,运送乘客无数。他自己就是个烟民,十几年烟龄了,有时烟瘾发了,浑身都不舒服,干脆把车停下来抽完一支就来了精神。有一次,在送一位乘客到中川机场时,他打开车窗点燃了一支烟,后座的乘客有了意见,“师傅,把烟灭了嘛,好呛人哦。”张师傅不好意思地把烟掐灭。“兰州出租车上禁烟的标识贴了好几年了,实际上还是一个摆设。”张师傅称,车上有“严禁吸烟”的标志,一遇到乘客点烟的情景,他要么就给乘客指指禁烟标志,要么就婉转地劝告。“有些还是会听劝的,就把烟灭了,有的不仅不听,还跟我们嚷嚷。”“要想在出租车上禁烟,我觉得还需要一个明确的监督机制。”在张师傅看来,如何执行彻底禁烟还需要一个过程。

  这次《条例(草案)》中提到的出租车司机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不少受访的市民都表示赞同。

  逾三成市民遭遇二手烟危害

  “禁烟令”自去年5月份实施以来,在兰州市区餐饮、宾馆、KTV娱乐等场所,仍有不少吸烟者无视禁令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控烟难度大成为不争的事实。

  面对吸烟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表示很无奈。

  一位汽车站工作人员介绍说:“车站根据广大旅客的需要设置了吸烟区,但许多旅客还是随处乱吸。”

  “如果能配备专人,在公共场所对烟民进行劝阻,坚持一段时间后,有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一位旅客称。

  为什么在公共场所一定要禁烟,因为许多人深受其害。

  2010年3月至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兰州进行了烟草流行基线调查,结果显示,兰州市吸烟率为34.3%,其中男性62.4%,女性6.3%;二手烟暴露率平均68.8%,其中男性80.7%,女性63.9%。兰州市烟草流行和二手烟危害暴露形势严峻。

  同时,根据兰州市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对兰州市民进行电话调查的结果显示:市民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的支持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是:公共交通工具(78.7%)、学校(66.9%)、医院(57.6%)、办公室(43.1%)、餐厅(39.5%)、酒吧(11.5%)。

  因此,控烟条例尽快出台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

  经营者显得“进退两难”

  此次《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为公众和消费者提供无烟环境,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应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因不听制止而被劝其离开该场所的,不得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接受服务但未付费的,不得拒绝付费。

  然而,记者在电玩游艺厅、茶座、酒吧等场所发现,在禁烟令和作为“上帝”的顾客之间,经营者显得进退两难。

  记者先后走访了几家宾馆,大堂一般都备有烟灰缸,默许顾客在等候时吸烟。“顾客就是上帝,他们要抽烟我们也没办法。”某宾馆工作人员说,他们在每个房间里都放了烟灰缸,只是在顾客入住的时候会提示顾客不要在床上吸烟。

  KTV存在同样的尴尬。“我们每天都想彻底禁烟,可顾客有需求,怎么办?”甘南路上一家KTV工作人员说:“顾客唱歌开心了,抽抽烟,KTV作为服务行业也不能把顾客的烟给掐了吧。”

  在永昌南路一家网吧,在醒目的位置同样贴有“请勿吸烟”的标识,但仍有不少吸烟者。

  期盼“无烟时代”真正到来

  在这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中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反规定,不履行场所管理义务的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喜欢泡吧的市民马杰说,到了周末,邀上几个朋友一起去“蹦的”,是非常惬意的事。“这种环境下,抽烟是很普遍的事,但对那些不抽烟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马杰说,比较妥当的办法是设禁烟区和吸烟区,顾客根据自己情况坐在不同区域。

  “禁止吸烟还是要靠吸烟者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大力倡导,并进行一定的劝阻,目前来说也没有什么强制性的措施。”曹毅凌律师表示。

  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同时,鼓励各类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采访中,大量市民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让民众感觉到公众场所“禁烟令”的时代能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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