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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执法不严” 引发“破窗效应”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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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成龙第一次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来京开“两会”,在讨论期间发言:“我们内地的执法太不严了,一帮导演到了新加坡不敢抽烟,可是到了珠海,在有警告的情况下依然抽!”说到这里,成龙有点激动地拍了拍桌子:“所以我们的执法一定要严!”(据3月5日钱江晚报)

  成龙此言一出,虽在会议现场没有多大的反响,却经媒体报道引起了网民的激烈讨论,很多网友对他的观点深表赞同,有网友认为对公共场合吸烟等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较弱,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也有网友认为很多违法行为法律早有规定,但由于具体执法中有法不依,致使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法律尊严荡然无存。

  以成龙所说的禁烟问题为例,新加坡早在1988年就在饭馆内禁止吸烟。2007年7月,开始在酒店、酒吧和卡拉OK等娱乐场所实施禁烟令。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200新元(约合135美元),阻挠禁烟令执行将被处以1000新元(约合675美元)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

  而中国大陆珠海1995年颁布的《公共场所禁烟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违规吸烟个人处以20-50元罚款,2002年的相关立法把处罚标准提高到20-100元罚款。两地处罚额度相比可谓天壤之别。诚然,一国有一国的国情,一地有一地的实际,不能单凭“罚款”数额来全盘评价执法严格与否,关键还是要看法律执行情况。

  据2011年《广州日报》报道,尽管珠海在1995年就立法处罚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但令人惊讶的是:该市在15年内仅仅开出了两张罚单,而这仅有的两张罚单也是当初为宣传新法实施而故意为之,执法不严可见一斑。这也就不难理解成龙所说的导演对中国、新加坡两种执法环境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了。

  分析上述问题,有立法设计不合理的因素:过低的处罚额度,无法给违法者带来较大违法成本,不能有效震慑违法者,从而心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立法没有考虑实际执法效果,没能设置专项执法主体,致使禁烟遭遇执法难;立法没有考虑人力物力保障等相关问题,致使禁烟执法障碍重重。

  上述问题尚可以通过立法修正完善,笔者担忧的是执法不严可能引发的“破窗效应”。“破窗效应”(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成龙们所说的“执法不严”问题也可能引发上述效应的出现。即长期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放任违法现象的存在,一方面执法不严会让更多守法的人对执法、司法,甚至是法律丧失信心;另一方面可能诱使尚未违法的人纷纷效仿违法行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驱使下会使他们做出“与其守法,不如违法”的错误决定。长此以往,将给社会秩序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法无信不施”。法律尊严的确立,的确要使人们内心认同法律的权威,但前提是法律在每一次具体执法行为中得以严格的施行。只有这样才能在“他律”中形成“自律”,最终使全体公民把守法当成一种习惯,甚至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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