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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零售商户分类动态管理探讨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李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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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引:自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国家就以立法的形式就确立了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和依法治烟的基本要求。20年来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理》的规定对卷烟市场进行依法管理,取得了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稳定卷烟市场秩序的辉煌业绩,为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卷烟市场是变化和发展的,专卖管理的手段和方式也要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而改变,对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使专卖管理手段常态化、精细化,就是为了提高专卖管理工作效率,减少专卖管理的盲目性,使专卖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服务于卷烟零售商户,提升专卖执法形象,建立和谐的烟草专卖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局自2011年6月开始依据《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商户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义马市辖区实施。现笔者结合自己一年来在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中的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的必要性

  1、对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是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的需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刚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时,烟草市场比较混乱,烟草系统内乱严重,商业企业卖大户现象普遍存在,座地销售在工业企业所在地表现尤为突出;外部市场更是乱象环生,无证批发、销售走私、假冒卷烟现象随处可见。鉴于当时的情况,烟草专卖管理只能采取抓内部规范经营,制止内乱,断掉私批大户的货源,同时对私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的粗放式管理方式。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烟草企业内部经营日趋规范,外部市场经营环境逐渐改善,企业效益逐渐提高,使专卖管理投入和治理力度加大,烟草市场经营已基本趋与规范,这样对烟草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既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工作就成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工作了。

  2、对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是提高专卖管理工作效率,减少专卖管理盲目性的必要措施。按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方法的要求卷零售商户每季度得分划分为A、B、C、D四类并实行百分制管理:既守法经营户A类(100分)、轻微违法户B类(80—100分)、较重违法户C类(60—80分)、严重违法户D类(60分以下)对守法经营户每月巡查一次,轻微违法户每月巡查两次,而对于较重和严重违法户则要求每月检查4次和6次。从中可以看出对A、B类守法户和轻微违法户则着重予服务,这样我们的专官员就能把主要精力用在C、D两类较重违法商户身上,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检查和监督其经营行为,这种管理方法减少了管理的盲目性,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管理效率。

  3、对卷烟零售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是打假破网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各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联合工商、交通、海关、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加大了对制售假烟的违法犯罪现象的打击力度,相继破获了一批违法制售假烟案件,惩处了一批制售假烟的违法犯罪分子,极大的震慑了制售假烟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由于受制售假烟高额利润的诱惑,使得少数制售假烟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继续从事制售假烟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制售假烟的流通环节中最关键的零售终端—少数违法商户既我们管理中的较重违法商户和严重违法商户对制售假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从制假人手中将假烟购进销售出去,从中获得非法利益,为制售假烟提供了畅通的销售渠道。为了从根本上堵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制售假烟网络,加大对较重违法商户和严重违法商户管理,堵死制售假烟销售渠道无疑是打假破网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卷烟零售商户分类原则、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分类原则:守法经营、依法行政和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2、分类方法:依据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和违法经营的程度、情节,具体划分为(一)A类守法经营户(二):B类为轻微违法户;(三)C类为重点监管户:(四)D类为整顿取缔户。

  3、方法:实行百分制管理(一)A类守法经营户,分值为100分,一个季度内无违法经营记录;(二):B类为轻微违法户,分值为80分以上100分以下,一个季度内有轻微违法经营记录;(三)C类为重点监管户,分值为60分以上80分以下,一个季度内有较重违法经营记录,四)D类为整顿取缔户,分值在60分以下,一个季度内有严重违法经营记录。按季度考核商户得分情况确定商户类别并在商户所在地域实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

  4、商户分类中操作中要注意的几点:(1)除了守法经营户外对于商户的季度评定结果和类别一定要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商户;(2)做好违法经营户的法律宣传工作,对于商户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答,防止矛盾激化,促其回到守法经营的轨道上来。

  三、商户分类管理方法

  A类商户管理办法

  1、A类商户既守法经营户的管理主要侧重于走访服务,每月至少要进行日常巡查一次;

  2.、在巡查中要及时收集卷烟零售商户对专卖管理和卷烟销售方面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涉烟违法案件信息,及时向专卖管理部门和卷烟销售部门反映,增强守法经营户对烟草行业的诚信度和依赖度,把守法经营户培育为烟草行业的销售终端和打击违法经营的信息来源地。

  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商户有违法经营、违规经营的,可根据商户违规违法的事实、情节、认识态度转入轻微违法户或重点监管户进入监管程序。

  B类商户管理办法

  1、 对B类商户每月要巡查两次以上,侧重于宣传教育,督促其规范经营;在一年内未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或有协助烟草专卖部门破获涉烟违法经营案件的可恢复至A类商户(分值修改为100分)。

  2、 在巡查中要重点对商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商户的库存卷烟进行盘点,跟踪商户销售情况,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上报专卖管理部门,并由稽查大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通知客户服务部停止供货,并自动转入重点监管户监管程序。

  C类商户管理办法

  1、 对C类商户主要侧重于重点管理,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坚决查处,对于不配合执法检查的,屡查屡犯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在一年内未发现违法经营的可恢复至B类商户(分植修改为80分)。

  2、 对C类商户要深挖细查违法经营的货物来源,销售数量、销售地域,违法经营的次数和否配合执法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重点做好对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回到守法经营的轨道上来。

  3、对于在教育监管期内仍然发生违法违规经营的,通知客户服务部停止供货,按法定程序上报主管领导,取消烟草专卖经营资格,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D类商户管理办法

  1、 对D类商户主要侧重于整顿取缔,每周检查两次以上,持续跟踪此类商户的经营情况,对整顿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予以奖励,在停业整顿期满后,通知卷烟部门恢复供货,并加强跟踪监管。

  2、 对重点取缔户,要积极跟踪一个月以上,确保其退出卷烟经营领域。

  四、商户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商户管理实行百分制管理,并实行违法扣分制,由于扣分不是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且过程较为复杂,商户不容易接受,实际执行起来效果不佳。

  2、分类管理的时间界限不明确。如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在实行动态管理时商户以前的违法经营如何在分类动态管理中体现。再比如新的一年开始时,是延续上一年的商户得分还是从新开始全部按100分(A户)计算,管理办法中都没有明确。

  五、对商户分类管理的建议

  1、应当实行违法追究制,取消百分制管理而将商户按上一年内违法的次数和情节、程度划分(一)A类守法经营户,一个季度内无违法经营记录;(二):B类为轻微违法户,一个季度内有轻微违法经营记录{一次违法经营数量较少(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以内)};(三)C类为重点监管户,一个季度内有较重违法经营记录{两次次违法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以上20条以下)};四)D类为整顿取缔户,一个季度内有严重违法经营记录(三次违法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20条以上))。按季度考核商户情况确定商户类别并在商户所在地域实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

  2、凡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的商户,普遍晋升一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与卷烟销售部门结合,对A类商户在紧俏货源供应方面予以倾斜;对B、C类商户按违法经营被查扣卷烟的数量予以核减供货量;对D类商户严控或断绝供货量。

  3、发挥专销结合优势,适时做到信息共享。要利用专官员、客户经理行走访在卷烟销售、管理第一线,工作在零售户店中,随时随地了解商户情况的优势,互通有无,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反馈通知书的形式通报对方,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不给违法经营以可成之机。

  4、加强守法经营户宣传引导,提高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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