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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万州热线》报道 重庆市万州区小天鹅综合批发市场拥有商铺2316间,是目前三峡库区商品集散量最大、功能最全的大型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去年底以来该市场重新更换了物管公司,万州区公安消防支队积极联合安监、工商、辖区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等8部门,对该市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等现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近期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该市场虽加强了消防管理,但市场内吸烟等现象仍较为突出……
"不就是抽根烟嘛,要被拘留,不可能吧?"4月1日上午,记者随万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人员走进小天鹅综合批发市场,仅仅1个小时的时间,在市场内吸烟的6名男子就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面对他们的将是依法立案予以拘留的处罚。
时间:4月1日上午10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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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每日甘肃》报道 近日下午,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在西北电子商贸城检查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吸烟,大队成员当即予以制止,并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拘留。
记者从城关消防大队了解到,两名吸烟男子均为该商场的经营户,平日他们经常在商场营业期间吸烟。商场工作人员对他们的行为多次进行劝阻,但他们依旧我行我素。经调查,大队依法对两名男子作出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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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内江电视新闻网》报道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一摩托车司机在加油站加油过程中,不顾工作人员地劝阻,肆意吸烟并使用移动电话。近日,该摩托车主彭某被隆昌县公安局依法处以三日治安行政拘留。
2月1日下午,违法当事人彭某(男,45岁,隆昌县金鹅镇人)驾驶着自己的摩托车前往隆昌县板栗湾中石油加油站内加油,因加油车辆较多需排队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员便叫彭某排队等候,彭某对此不满,当即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后彭某不仅不排队,反而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将摩托车停放在加油站内,并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香烟,且不停地使用移动电话。加油站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未果后,遂向警方报案。
隆昌县公安局两道桥派出所接报后,迅速派人赶到加油站将彭某挡获,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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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11月24日在明确标明禁止抽烟的月明楼批发市场查处8名抽烟人员,这些抽烟人员中情节严重的将面临5天以下拘留。
记者跟随消防官兵刚走进一楼,坐在店门口抽烟的商户高家阔被抓了个正着。同样违规抽烟的肉孜·买买提告诉记者,他在市场上班,中午去吃饭,饭后点了一根烟往店里走,刚好进门口被消防逮住了,我接受惩罚。
乌鲁木齐月明楼市场共有商户604户,是南北疆货物的集散地,每天车辆出入在1000辆左右,人流量达到1.5万人次,是乌鲁木齐最近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的重点单位。最近连续几天检查,共有12名抽烟人员被抓,除了500元以下罚款,他们还将面临2到3日的拘留。
《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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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11月9日,中卫市消防支队在“119宣传日”通报了一起因吸烟被拘留的案例,当事人黄某因在禁烟区吸烟,被依法拘留3天。这是宁夏首例禁烟区吸烟被拘留案。
10月26日,中卫市消防支队沙坡头区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沙坡头区儿童大世界商场内监督检查,发现该商场一楼小百货批发市场内,一商户正在自家租位内抽烟,整个摊位前烟雾缭绕。因该场所一楼经营的服装、针织、百货均属易燃、可燃物品,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要求黄某把烟灭掉。在执法人员几次劝说下,黄某才四处寻找烟灰缸,但因没有烟灰缸,黄某便将烟扔在地上。鉴于商场为明确规定的禁烟场所,黄某在明知管理方禁止吸烟的规定下,仍在自己经营的摊位内吸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此,中卫市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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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嘉兴在线新闻网》报道 10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一男子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车间内吸烟,被嘉善消防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三日。据了解,这是嘉兴市首例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案件。
为了深入开展“五大”活动,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全面打响“清剿火患”战役。连日来,嘉善县对辖区内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构筑消防安全屏障。10月13日上午,嘉善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嘉善国瑞夹芯板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董某在车间内吸烟,并不时地把烟灰弹到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检查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将董某带至安全区问话。
在现场有照片、目击证人等证据的情况下,嘉善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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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温岭新闻网报道 近日,泽国镇牧屿洋肚村一鞋厂内有两名员工在易燃物品车间内吸烟,被牧屿警务区民警在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时当场查获。
55岁的杨某和28岁的郎某同在一个鞋厂上班,两人平时都挺爱抽烟。3月21日下午3点多,两人无视车间内张贴的禁烟标识,违反规定在堆放凉鞋、胶水及鞋料等易燃物品的车间内吸烟。
“知道这里不能抽烟,可烟瘾上来了,忍不住啊,想着抽会儿应该没问题。”被查获后,两人后悔地说。
目前,两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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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慧聪消防网》报道 近日,从消防部门获悉,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条山镇一38岁男子张某,因在景泰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一条山购物广场内吸烟,被处以行政拘留1天。这是甘肃省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
日前,白银市景泰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在一条山购物广场例行检查时,在一楼发现一名男子站在货架前吸烟。该购物广场是景泰县最大的小商品零售商场,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禁吸烟的警示牌随处可见。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制止后,该男子仍不听劝阻继续吸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拿出《消防法》,告知该男子,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消防法》第63条的规定,将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随后,张某被带往景泰县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下午,景泰县公安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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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人民网》报道 10月27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石井乡斗光村颜先生在加油时,习惯性地“吞云吐雾”。面对消防执法人员的制止,颜先生不理不睬,被当场作出拘留一天的行政处罚。颜先生是娄底一个月内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而被拘留的第154位娄底市民。
据悉,自9月26日“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娄底公安消防部门对小商场、小餐饮等“九小”场所场所和集生产、住宿、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以及各类在建工程、人员聚集场所、要害单位及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特殊场所,实施重点排查,对火灾隐患做到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整治一批、见效一批。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情节严重的,下达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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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金华新闻网》报道 2月6日下午,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的一名车主在加油站内抽烟被永康市公安局治安拘留。这也是永康首例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案例。
被拘留的车主姓王,是永康古山镇某五金工具厂的企业主。据他自己介绍,香烟是他平常交际的必需品,时间久了就养成了抽烟习惯。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抽烟进了拘留所。
2月6日下午,老王开车去加油站加油。排队时,老王很自然地点了一根烟。烟没抽几口,老王就被民警请下了车,带回了派出所。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老王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3天的处罚。老王想后悔也来不及了,不住地感叹:这真是代价最高的一支烟。
办案民警说,在“清剿火患”行动中,警方不仅对在加油站吸烟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理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