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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沭阳消息 日前,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沭阳县局查获的“12•21”假烟网络案件审理结束,四名主犯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福建云霄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三万元;福建云霄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三万元;沭阳烟贩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二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1年2月18日,沭阳县局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一假烟窝点,查获罗某20余万元假冒卷烟。经过经营,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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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无锡消息 近日,江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王某做了刑事判决。据悉,王某系“6·28何小敏网络案件”的上线,此案由公安督办,犯案人员由公安在“清网行动”中抓获。为了查获此次案件,无锡烟草与公安密切配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另外,在最近判决的一起刑事判决中,史某和邹某不思悔改,第二次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年底将至,无锡烟草加大与公检法的配合,加大力度打击卷烟犯罪,更好地保证了节前卷烟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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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卢氏消息 12月20日,河南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县“11·27”烟叶网络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11月27日,卢氏县烟草专卖局烟草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杜关镇马院村一烟贩正在家中装烟叶外运。接报后,该局立即启动烟草-公安联合打假机制,在公安人员配合下,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当场查获一批非法收购的烟叶。该局乘胜追击,历时一年,先后分赴湖南、贵州、河南等省市调查取证,扩大战果。该案件先后调查涉案人员21人,其中骨干类人员7人,先后逮捕羁押4人,2人被取保候审,1人另案处理(移送湖南警方),案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经过检察机关审理和法院审判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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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大悟消息 11月28日,湖北大悟县“11.30”网络案主犯罗春、罗才坤被该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予以判刑。
2010年11月28日,罗才坤、张见坤(在逃)将他们在贵州省大方县私自购得的323包,价值40.5万元的烟叶,通过罗春,委托袁勇找到唐小平、徐向葵驾驶湖南邵东县顺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湘E17233蓝色徐工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将该批烟叶运往河南省漯河市,由罗进跟车押送。11月30日上午8.30时许,途径京珠高速鄂北收费站时,被京珠高速巡警查获后移交大悟公安机关。张见坤、罗才坤于2010年11月26日从贵阳乘飞机到郑州,再转道至漯河,在漯河等待接货,并负责销售,罗才坤、罗春、罗进、张见坤、袁勇以乡情为纽带,形成一个完整的收购、运输、销售的非法经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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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滨海消息 日前,江苏滨海县局于2010年侦破的“9·30”非法经营卷烟案在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当事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0年9月30日下午5时许,滨海县局稽查人员根据前期蹲点监控所掌握的线索,在滨海县广鑫源烟酒商行的楼梯间、卫生间等存放卷烟的暗格中查获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卷烟111条,案值6.1万元。案发后,滨海县局与公安机关配合,根据审查中当事人的交代,于10月8日晚再次从滨海县广鑫源烟酒商行另外一个仓库中查获违法经营卷烟946条,案值17.28万元。
后经审理查明,该案当事人杨某、张某(浙江省温岭市人,系夫妻关系)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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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漳州消息 2011年11月1日,从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郑某煌、郑某飘因非法经营卷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郑某煌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市区销售玉溪、白七匹狼等品牌 1394条(价值人民币93329.5元),并雇请郑某飘送货。2010年10月18日,被告人郑某煌再次雇请郑某飘送货时,被芗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漳州城区烟草局当场查获利群等59条(价值人民币10010元),随后,公安部门在漳州市芗城区芳华里9号、15号查获被告尚未销售的卷烟盖中华等品牌238条(价值人民币41590元)。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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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恩施新闻网报道 郭某、郭某某兄弟非法运输经营卷烟,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郭某一年有期徒刑、郭某某半年有期徒刑。
2011年5月23日,叶某(另案处理)联系郭某将货物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运往云南省邵通市。因路途遥远,郭某要求其兄郭某某一同前往,以便在路上交换驾驶汽车。当车行至沪蓉西高速公路利川段白羊塘收费站时,利川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车上查获276个外包装为“电器配件”、“米饼”的纸箱,每个纸箱内装有60条品牌卷烟,共计16560条。经鉴定,该批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属伪劣卷烟,零售价格共计人民币112493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郭某某明知叶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无烟草准运证而为其运输卷烟,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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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荆州新闻网报道 利用客车托运等方式,分67次先后非法贩回价值374万元卷烟,在荆州销售牟利。10月18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某、吴某、魏某等三人5年至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初,荆州人陈某与在河南郑州经营烟酒行的吴某商量,从河南省贩卖某品牌卷烟到荆州销售。吴某同意后,二人商定由陈某通过银行汇款到吴某指定账户,吴某则负责组织香烟货源,然后通过郑州至宜昌的客运班车进行托运。陈某按约定的时间到荆门市高速公路服务站接货,再转运至荆州销售。2011年3月6日,陈某在该服务站再次接收非法运送的卷烟时,被荆州区警方抓获。
而荆州人魏某则多次从陈某手中购买非法香烟,再将烟贩卖给他人牟利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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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10月9日,陕西省紫阳县法院对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宣判,被告人顾荣奎、顾荣朋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四年的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2010年,顾荣奎、顾荣朋、顾荣卫三人驾车从安康经恒口至紫阳沿途大量收购“中华”香烟,至下午六时,三人满载而归即将离开时,被跟踪布控的紫阳县公安机关和烟草执法部门查获,从其车内查处收购的中华香烟120条,其中硬“中华”香烟74条,软中华46条,次日公安机关在二被告人和顾荣卫在安康租住的房内查获其收购的软中华香烟52条,其零售价值共计93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自2010年以来,二被告人伙同他人在陕西省安康、商洛、汉中等地从事卷烟经营业务,数次将在收购的“中华”烟托运回浙江台州让人销售,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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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福建省一农民为赚钱牟利,奔走于湖南郴州、株洲等地推销假烟,两年内就销售伪劣卷烟320.837万元。2011年9月27日,经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一万元。
经查,现年48岁的李某,系福建诏安人,初中文化。为了赚钱,李窜至湖南省郴州、株洲等地的烟酒批发行部推销假盖、软白沙烟,然后通过货运站以发服装的名义发售假烟,并提供专门的账号供客户支付购烟款。
自2008年8月起至2010年4月,李某从老板张某(另案处理)处购进伪劣卷烟销售给周某等人(已判决)经营的茶陵县一烟酒批发部38.008万元;销售给陈某和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