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今年的9月1日,不仅仅是个开学日。这一天,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相信这一事件,对烟草行业所有的从业人员及相关媒体来说,犹如一股巨浪袭来,避之不及且胆战心惊。
据了解,新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为避免权限不清给执法增加难度,此条令专门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解释说明。其中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不仅如此,《办法》还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目前,烟草通过网站、网页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况逐步减少,更多的是转移到了互联网相关应用程序,比如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然而,新《办法》的出台,无疑给在移动互联营销宣传刚刚做出起色的烟草企业狠狠泼了一盆冷水,可说从头到脚无一幸免,且没有留下任何可继续宣传的机会。这是对烟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又一部条令,也将成为2016年烟草行业大事件被载入史册,留下永久的记忆。烟草行业今后如何宣传营销是个难题!
截止到9月1日当天,许多的烟草微信公众号也都陆续发了整改、关停通知,有的甚至改了微信公众号的名称。看到一条“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的微信推送,说到行业面临广告法,出现的“紧急会议、整改、清理、函、删除、改名、重要公告、停更、升级、维护、暂别、再见”等一系列关键词,各种清理删痕迹,“心疼,手也疼”,引发了许多人的共鸣,面对曾经日夜努力奋战的成果,因一纸公文烟飞灰灭,大多数人觉得心酸泪奔,感觉如同失去一个亲手带大的宝宝。
好心痛!
好无力!
好无助!
也有人抱着积极的态度,相信营销本质是人与人的交流,即使不借助高科技通讯手段来传播,烟草人的热心和耐心也一定不会被辜负。
本以为《办法》出台后,互联网广告会经历一场血雨腥风,烟草广告也会面对各种对违规内容的举报、指责和舆论,并受到广大民众热议和关注,然而,出人意料却是一片风平浪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恶劣。可能是烟草行业在这一次的清理应对上,确实做足做绝了,找不出丝毫破绽。但是反过来想,9月1日之前的相关内容是合法的啊,为什么也要全部删掉?是不是有些太过激了啊?
《办法》对广告的限制,大大地净化了网络环境,也是对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可是对于烟草企业来说,不能否定他们本身企业的属性,企业有展示、说明产品的必要和权利。若过度的片面理解广告法,是否也会导致更多其它问题,比如像有网友表示,企业官网关闭,消费者就无处查证产品真伪及相关信息,是不是会让假烟猖獗市场,误导消费者,反而造成消费市场的混乱?
当然,我们必须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正面面对和接受的同时,积极探索烟草企业品牌营销的新思路和转型显得尤为重要。对互联网广告宣传的全面管控,似乎是把烟草企业逼到了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烟草在互联网阵地上彻底无路可走。只要在内容上对相关规定进行规避,或以时事热点为载体,进行的一系列好礼反馈活动,以及围绕企业形象、品牌文化、公益事业展开宣传,未偿不可行。虽宣传效应和力度有限,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至少在互联网世界还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限制,看似是对烟草企业品牌的遏制和封杀,但其实何偿不是让企业回归品牌本身,摒弃天花乱坠的浮夸宣传,转为切实做好品牌维护和发展,从品牌的品质保障,科技创新等等,做好品牌自身的培育,通过零售终端的相关维护,做好终端服务,及线下活动推广、市场拓展等方式,做好品牌口碑和消费者认知度。只要品质好、口碑好,相信品牌本身就是自己的代言人。
话说回来,新《办法》目前是暂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没准哪天,或许考虑广告的限制应从实际出发,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考虑并适当修改呢……对烟草行业来说,即使“山重水复疑无路”也无须太过担心和消极,保持好的心态,就像上述网友所说,只要我们一直努力,说不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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