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讲,对于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早就不是问题,最起码在各个层面、不同场合的政策表述中,对于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都有非常突出的强调、提示和相对明确的要求、安排,但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过程中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准备与应对,恐怕还是要打上很大的问号。
这并非是怀疑大家的态度,而是需要更加清醒和理性地看待与推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目前的问题,一个是热衷于搞形式,把阵仗搞得很大,把声势搞得很大,把动静搞得很大,有些地方文明吸烟环境的场所选择、硬件投入、服务提供显得过于夸张、脱离实际,作了不少看似形式丰富、实则差强人意的表面文章。所以,很多地方看起来决心不小、动作不少,实际上不过是以用力过猛的形式做了大量事实上的无用功。
另一个是“1”做得很好,“10”也还不错,“100”就差强人意,“1000”、“10000”基本上不忍直视。除了前面分析“样板间”标准过高、难以批量复制的客观原因之外,之所以到后期出现严重的动作变形,本质上还是执行力的不足,打样阶段没问题,少数试点也还可以,但大规模推广在技术、管理上都有欠缺和不足,到最后不得不流于形式。
当然,也还有不少被动的等待观望,尤其工商、城管、规划、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缺乏客观、理性、公正的共识,“做与不做一个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还是比较突出,单单依靠烟草的力量来推动确实难度很大、阻力不小。这些内外的问题和困难,构成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矛盾和压力,也以问题导向的方式提示了改进的方向和重点。
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认识问题,也就是烟草的角色定位。
一方面,不管工业还是商业都要坚持公益为本,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初心”就是为了助力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谐社会建设,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不能有自己的“私心”,不能夹藏“私货”,千万不要追求既然出钱又出力就理所当然应该要“出名”。什么意思呢?就是要防止功利化,做就好好做,没必要广而告之,也没必要非得顺带宣传品牌。
另一方面,吸烟文明环境建设就是要耐得住寂寞,既要防止贪大求全、急功近利,更离不开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前一个“要防止”就是不能过于追求短平快的效果,今天拿图纸,明天搞建设,后天见成果;后一个“离不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少做一些1+1-1的无谓消耗,多做一些1+1+1的接续努力。
然后是视角的调整,从行业视角切换到用户视角。
一个是烟民的真正需求是什么?在体现文明性——提倡、引导并坚持文明吸烟——的前提下,应该如何来维护和保障烟民的合法权益。便利性确实是十分重要也非常外在的现实需求,但在提供便利性的同时,或许更需要体现足够的尊重,在机场、码头、车站、商场等区域外合理设置必要的吸烟区、吸烟点,其中所体现出来的绝不只是便利而已。
另一个,非烟民的诉求到底又是什么?显性的要求,避免收到二手烟的侵害,包括烟头、烟灰、烟渍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归结起来,还是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提示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就是要更好地维护非烟民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创造空间、创造环境来做到“井水不犯河水”,远比一味的道德标榜更有意义。
在这样的基础上,还要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尊重和支持,群策群力来抓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目前,外界对于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最集中的误会和质疑主要集中在对非烟民的影响和与消费量的刺激两个维度。前一个误会,忽略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本质是促进吸烟文明,也是更好地维护非烟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后一个质疑,在于把文明吸烟与刺激消费混为一谈,科学合理地修建停车场、设置停车位当然有助于治理违法乱停乱放。
很显然,简单地、盲目地、粗暴地“一禁了之并非最好的办法”,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与控烟履约之间不仅不矛盾,而且还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该禁止的地方坚决禁止,该规范的环节严格规范,该满足的需求合理满足。举个例子,没有谁会觉得机场因为不设置吸烟室就变得更加文明,也没有谁愿意在机场入口尴尬地彼此干扰。
当然,在稳步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过程中,既要有淡泊名利的格局,烟草就是要做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幕后英雄、无名英雄,但对于做好这件事的极端重要性来不得半点松懈;更要有长期战斗的准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涉及面广,后期管理的周期长、难度大,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标准始终坚持”还需要付诸于极大努力。
在这个意义上,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短期内效果不突出、作用不明显都不用过度紧张,只要方向是对的,就不怕路途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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