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随着烟草提税顺价的市场变动,国家控烟力度进一步加强,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守土有责”,为践行“两个至上”精耕细作。许可证管理一直是专卖管理中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确保卷烟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须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
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依法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
烟草专卖品零售点布局是一项矛盾多、情况杂、各方面问题交错存在的系统工作,更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的最根本基础工作,一定要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广泛纳言,科学规划,稳妥实施,应准确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原则。
1.深入调研分析。随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的不断加强,多数群众认识到依法许可的重要性,出现了“要我办证”到“我要办证”的大转变。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中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随之出现,如:许可证总量增幅过快,有些零售点布局不合理,出租、转让、买卖许可证的问题时有出现,行政主管部门忽视对许可证的监管等问题。所以,作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及时对零售许可证管理进行调研,通过市场走访、问卷调查、系统查询、许可卷宗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许可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为零售许可合理规划发展奠定基础。
2.合法科学布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基本满足社会需要、零售户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良好为目标,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和“宽准入、严监管、重服务”的原则,合法、合理、科学制定烟草专卖品零售点布局标准(规划、方案),优化卷烟零售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卷烟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卷烟零售点布局标准必须严格把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与之相悖的规定必须坚决纠正,停止执行,切实做到依法依规许可。对已采取听证会的方式讨论确定发布的烟草专卖品零售点布局标准,要紧紧把握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政策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到适时修订完善,力求合理化布局标准合法、合规、合理、科学,符合实际,经得起法律追溯。
3.因地制宜布局。制定卷烟零售点布局标准要综合考虑当地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消费能力等具体情况,要对区域市场排查摸底,细化分类,突出把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政策要求、满足消费需求、便于消费购买和解决无证经营问题等作为制定卷烟零售点布局标准的主要因素,既不能变相设定苛刻的行政许可条件,也要防止过多过滥形成恶性竞争,要不断的优化卷烟零售市场,保护零售户经营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卷烟零售市场环境。
4.统筹兼顾布局。适度控制城市新办证,扩大农村市场覆盖面,统筹城乡合理布局,确保城乡持证基本平衡;保持间距、控制数量合理布局城市集贸市场、繁化商业街道、“名烟名酒店”集中区域的卷烟零售点,防止形成对抗检查、违法经营的重灾区;采取灵活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量满足项目工地、工业园区的办证需求,防止外渠道卷烟流入;在同一区域、同一街道和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残疾人、军烈属、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社会特殊群体办证,体现烟草社会责任;中、小学校内部和门口50米内不予布点发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网吧、歌厅等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场所不予发证;不予向外商投资企业发证;直营连锁企业及其门店和具备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站的发证按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执行;除宾馆酒店外,严格控制餐饮业态办证;机场、免税区申请办证,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要签订协议,建立工作机制,保证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正常检查。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5.尊重客观布局。不得将电话订货、网上订货、网上结算、电子结算、物流配送作为发证条件;不得把身体残疾、文化水平低、不懂电脑操作、年龄大作为发证的条件;不得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作为核发零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不得在法定要求之外人为设置办证门槛。卷烟零售点布局要更加突出从零售户间距、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满足消费、方便购买四个方面把握,适度体现零售户的经营场所面积、获利水平和其它方面的因素,坚持“宽准入”原则,切实解决“领证难”问题。不得根据当地总人口事先设定零售户持证总数,不得按年、季、月下达新办证指标,不得将持证比例纳入各种工作考核。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局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烟草专卖许可审批工作。
1.健全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公示是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群众利益,加强零售许可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一要公开法律法规。主要对《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前来受理的群众能全面了解到相关文件,做到知法,懂法、依法申请,许可后能守法经营。二要公开许可要求。许可证申办的依据、条件、受理部门、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的方式途径、审批的程序时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岗位名称、职责等内容。公开行政许可文书,包括申请类文书、告知及相关记录类文书、内部审批文书和其他类文书。使群众明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怎样申请,向谁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审批时限,联系的方式等内容,方便社会群众,提高依法许可工作社会满意度。三要公开布局规划。公示包括辖区的人口、行政村、自然村数量,规划总数量等情况;实行申办登记制度,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经营地址、商户名称、营业面积、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为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提供信息依据。四要公开许可结果。每月定期公示许可证申请登记情况、受理申请基本情况、拟许可申请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决定申请基本情况,申请歇业、责令停业、恢复营业户等基本情况,注销公告等内容,广泛接受零售客户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始终把零售许可证申办与管理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堵绝“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的发生,提高许可证办理的公信度和透明度,群众的满意度提高。
2.严守法律法规。在具体许可证办理过程中,要切实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国烟专[2007]549号)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坚决纠正集中受理、集中勘验、集中上会、集中审批、集中发证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3.依法依规管理。一要处理好供货事宜。专卖管理部门要协调卷烟营销、物流配送等部门理顺零售许可证发证与营销入网供货衔接工作,积极帮助零售户做好供货经营前的有关准备工作,避免出现办证后不能及时向零售户供货,以及依法暂停、取消零售许可证后未及时停止供货等情况。二要执行好回访制度。通过回访新办证零售客户,加强普法宣传,了解供货情况,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指导客户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通过回访不予办证的申请人,说明理由,化解矛盾,取得申请人对烟草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4.宽准入严管理。专卖部门也要积极作为,摈弃“审批严,管理松”的模式,把“宽进严管”作为“新常态”。“宽进”就是对零售主体准入条件、办证服务和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最大限度地为零售主体松绑,释放市场创业活力。通过进一步放宽办理零售证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提升服务质量,压缩办证难度和时限,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更方便地参与到卷烟零售市场中来,让市场相对自由地调节零售点的合理布局,让市场在零售环节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当然,“宽进”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在合法、合情的基础上的条件放宽。如中、小学校周围,仍应该预设合理的禁止办证范围。“严管”就是严格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形成持证人违法、违规从重从严处理的工作常态。专卖部门要把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纳入市场管理的重点,利用经营、配送、内管等部门的信息合力,切实畅通“12313”等投诉、举报平台,对持证人的守法、经营情况做到无缝监管,并依法适用责令停业整顿、撤销、注销等行政措施,理顺许可证退出机制,对许可证实施长效监管。
三、明确内容,谋划举措,切实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是指对持有各级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市场专管员主体责任,加强职责履行检查考核,依法规范许可证使用行为,维护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严肃性。
1.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主要内容。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是否存在不亮证经营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多点一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字号名称发生变化,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是否存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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