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是践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坚持依法行政,是展现专卖队伍形象的重要途径。
一、影响烟草专卖队伍行政执法形象的三个方面
(一)技能不强,给专卖队伍执法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前,专卖执法队伍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真假烟识别等专业技能上,存在着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在学习上不是我要学习,而是要我学习,因此难以提高技能,提升能力和水平,导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走样,程序出现偏差,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对某个案件不能准确定性,对消费者咨询真假时不能提供准确的服务,在处理行政许可申请工作中,忽视了关系利害人的切身利益,不能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往往主管臆断,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作为不当,给专卖队伍执法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查获涉烟案件后,当事人不主动到场接受调查处理的,往往一纸文书或一个电话通知当事人,缺乏主动上门调查取证的意识;在处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上,对于门面已经转让而影响其他相对人提出办证申请时,往往告知相对人说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持证人不申请注销的,需要等待一年以后,经公告三个月,持证人仍不申请注销的方可注销,而不是在采取主动调查核实,依法注销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方式处理,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
(三)程序不当,给专卖队伍执法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在行政许可事项上,对于在临近持证卷烟零售户旁,批准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却没有告知关系利害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延续工作时,仅仅审核持证人提供的材料,忽视了持证人是否有违法经营的历史,一味的为了完成工作而完成工作。在案件查处上,查办案件的现场往往开具一份《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就认为完成了现场工作,忽视了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是固定查获当事人违法经营的现场证据的重要方法,往往造成当事人接受处理时提出这样那样的异议,给案件的后续处理带来种种不便;等等这些严重影响了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依法行政提升队伍形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专卖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专卖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根本保证,也是队伍建设的治本措施。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专卖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把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把提升职业素养、技能素养、服务素养作为提升专卖队伍形象的目标。
1.抓好专卖队伍的职业道德培训。烟草行业是特殊的行业,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专卖执法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决定了专卖执法队伍在社会的形象。因此,在职业道德的培训上,要注重在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纪守法、维护专卖;诚实守信、克己奉公烟草行业的职业道德上的教育培训。使每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在执法过程中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牢记“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的行业精神;严格遵守“讲责任、讲诚信、讲效率、讲奉献”的行业准则。
2.抓好专卖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专卖执法的技能培训,主要是与烟草专卖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真假烟识别,有关专门系统、案件查办与审理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应用等方面的培训,达到提高两个“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一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提高专卖执法队伍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提高服务社会、服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3.抓好专卖队伍的职业纪律教育。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职业生涯中,遵纪守法经常地、大量地体现在自觉遵守职业纪律上。使每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群众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贪污腐化、不侵占公私财物,做遵纪守法的典范。作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职业纪律就是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六条禁令”:(1)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2)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为难管理对象;(3)严禁配备警械执法检查;(4)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性场所;(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6)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辆。
(二)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烟草专卖行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合理行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执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的精神,排除人为因素,所采取的的措施和手段应当适当和必要,避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程序正当。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专卖人员在履责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高效便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执法项目、权限、程序以及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资料,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的予以公布,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查询和监督,更要有勇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勇气,更是展示专卖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
6.权责统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应当采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有权有责,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三)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执法意识
文明执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服务零售户的具体体现,要提升烟草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就必须正确理解、并认识到行政执法、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把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作为推动烟草事业发展的最高追求。要充分认识到文明执法,才能构建和谐烟草,提高执法效率;只有尊重相对人,严格依法行政,杜绝执法的随意性、粗暴执法,有效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赢得相对人的配合与理解。
杜绝一谈文明执法就不敢严格执法的现象。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是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在执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到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秉公执法,理直气壮地维护烟草专卖法的尊严不受侵害;文明执法不代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的服务社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专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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