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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推进2014年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保险工作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作者:张洪、董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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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保险管理,建立健全烟叶保险工作机制,规范、有序、高效推进2014年烟叶保险工作,促进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烟草部门接受烟农委托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约定赔付标准。

  今年以来,师宗县烟草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2014年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形成了方案。并获得各方大力支持,确定了内容,坚持烟农主体地位,坚持烟农自愿投保原则,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烟农自觉加入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中明确烟农投保标准和烟草补贴标准,烟农不投,烟草不补;烟农保费增加,赔付标准相应提高。具体内容包括,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与烟草公司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缴纳烟叶保险费的烟农。保险范围。烟叶生长期间遭受的冰雹、洪涝(含泥石流)及风灾三种自然灾害。投保标准。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烟农每亩投入10元,烟草公司每亩补贴20元(合计每亩投保30元);烟农每亩投入15元,烟草公司每亩补贴25元(合计每亩投保40元);烟农每亩投入20元,烟草公司每亩补贴30元(合计每亩投保50元);烟农每亩投入25元,烟草公司每亩补贴35元(合计每亩投保60元)。保费收缴。烟农承担保费由各分公司烟叶站(点)代保险公司以现金方式收取,并开具保费收取凭据给烟农,编制烟农缴费清册并核对无误后直接存入县级保险公司账户。根据烟农保费收缴情况,市公司计算相应的烟草承担保险补贴,通过转账方式拨付给市级保险公司。保险承保期限。保险期限从烟叶大田移栽日起至10月31日止。赔付标准。赔付标准根据烟叶生长不同时期划分,按照省局(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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