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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家庭农场成为烟叶种植主体

2013年12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云南烟叶信息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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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云南烟叶信息网报道  12月17日,山东省潍坊诸城市贾悦镇王家疃村。在刚刚翻耕完毕的烟田旁,一座造型别致的农村院落吸引了记者的眼球。在院落的外墙上,“发展家庭农场,推动规模种植”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这是一家烟叶家庭农场,农场经理王清华是当地一位小有名气的“80后”新烟农。

  谈起这些年来的种烟经历,王清华告诉记者:“家庭农场改变了传统的‘小作坊’种植方式,劳动效率提升了,烟叶质量稳定了。”

  在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处,记者得到了这样一组数据:2009年全省户均种烟面积为10.8亩,2013年则为32.7亩。数字的变化体现了种烟主体的悄然变化——散户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实施规模化种植的家庭农场等新型烟叶生产组织。

  近年来,在山东烟区,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林果、蔬菜等作物种植都已形成规模,且种植效益较高。

  基于这样的背景,山东烟草人认为:实现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让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生产力发展,兴办家庭农场是必然选择。

  发展家庭农场,核心是开展规模种植,关键是解决土地流转问题。

  今年以来,在山东省局(公司)的积极引导下,被称为“土地银行”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了。“土地银行”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为土地出租方和需求方搭建了一个平台,将土地从出租方流转到需求方手里,使土地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其间,山东省局(公司)实施的诸多有效举措对发展家庭农场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他们建立准入机制,选择诚信履约、资信良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农民经营农场并进行资格认证;加强种植期限管理,在土地流转合同中与农场经理约定10年以上的种烟期限,确保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加强过程监管,实现对农场生产经营和农场经理考核评价的有效控制。

  截至目前,山东烟区发展家庭农场3126个,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62%。这样一来,一家一户“小作坊”的种烟方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家庭农场成为烟叶种植主体,确保了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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