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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马龙县“七措施”抓好烟用物资兑现工作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作者:张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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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为切实做好2012年烟用物资兑现服务工作,维护烟农利益,确保全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云南省马龙分公司把2012年烤烟专用物资兑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

  一、全县统一使用烟用生产物资兑现、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物资兑现和销售。

  二、严格按照2012年与烟农签订的种植面积进行物资兑现和销售,按照合同面积兑现到斤、到农户,严禁多兑,不得以村委会为单位统一兑现。每亩按复合肥40公斤、硝酸钾15公斤进行兑现和销售。

  三、2012年不栽烟而在2011年烟叶交售中有预留物资款的农户,只退预留款,不兑现烟用物资。

  四、严格按照市公司规定的化肥销售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要在烟用物资销售(兑现)点进行张榜公布。

  五、在物资兑现或销售时,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烟点实物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不得擅自改变发货单内容。加强物资收发及库存管理,认真做好物资购、销、存记录和业务台账登记工作,确保账实相符,物资完整、有效、可用。物资兑现结束后,分公司将进行物资盘点。

  六、各站点要高度重视物资兑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严禁出现倒卖或不按合同签订面积供应烟用物资的行为。

  七、严禁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制度规定的现象。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马龙分公司2012年烟用物资兑现准备工作就绪,预计3月底以前可完成烟用物资兑现和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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