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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假烟 落网必重判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作者:郑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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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8月15日从福建长泰县人民法院获悉,长泰县“2013.9.12”正达村坪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的4名嫌疑人已接受判决。叶某海、方某传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肖某山、林某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十五万元。

  2013年9月12日,长泰烟草联合长泰县公安局在长泰县坂里乡正达村,捣毁一卷烟制假窝点并先后抓获该制假窝点股东及管理人员共4人,现场查获制假卷接烟机1台套、烟丝137包,以及其他制假原辅材料若干,涉案金额将达300多万元人民币。该案已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

  长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卷烟产品,涉案案值将达300多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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