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报道 为赚一条卷烟一元钱的差价,浙江温岭的王老汉连续七天起早摸黑,向农村个体摊点收购卷烟。6月4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王老汉被依法逮捕。
5月10日晚8时许,温岭箬横镇的王老汉正准备将收购来的卷烟托运到杭州贩卖,结果被公安和烟草部门抓个正着。
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妙才说,当民警和烟草执法人员赶到箬横发往杭州的客车停车点时,王老汉正将打包好的卷烟搬上客车。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其收购的利群、中华、白沙等卷烟546条,并将王老汉抓获。
据了解,55岁的王老汉平时一直在村里务农。“去年10月份,在杭州江干区零售卷烟的亲戚,对我说起杭州市的卷烟紧俏,每条价格比温岭高出两三元,要我帮忙收购,赚些差价。”王老汉说,他认为有利可赚,就答应了。
从2011年10月份开始,王老汉便常到箬横、新河、松门等地,向农村个体卷烟摊点收购名牌卷烟,同时,他还请当地一些卷烟摊点老板帮助收购。
据王老汉交代,他将收购来的卷烟集中打包,已分四次托运到杭州,卖给亲戚及杭州一些卷烟摊点。
“这次被查获的546条卷烟,价值达22万元左右,大多是我连续七天起早摸黑收购的。其实除去托运费等费用,平均每条卷烟只能赚一元的差价。”王老汉说。
被抓获时,王老汉告诉民警,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不然他肯定不会干的.。
陈妙才说,《刑法》笫225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王老汉虽然为赚每条烟1元钱的差额,但在短短的七天内收购了546条卷烟,数额较大,实际上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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