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江汉商报》报道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下发通知,为持续推进卷烟减害降焦工作,再次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同时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口。
为此,记者探访湖北荆州卷烟市场发现,多个品牌的低端卷烟盒标焦油量为12毫克/只,焦油量越低价格越高。对此,烟民褒贬不一,颇有争议。有烟民十分认可,认为焦油含量低一些,身体的损害就小一些。也有烟民表示,焦油含量一降低,烟的味道就变淡了,这样增加了吸烟总量。
焦油量超11毫克被定不合格
该通知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口。
通知还强调,各卷烟工业企业要提前做好调整卷烟盒标焦油量标注的换版工作。在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不断调整卷烟盒标焦油的最高限量,从2001年的17毫克/支调整到2011年的12毫克/支。
焦油量越低价格越贵
记者探访荆州卷烟市场发现,价格的高低竟与焦油量的高低成反比。用经营者的话说,“焦油量低对身体更好,肯定会更贵啊。”
记者对比发现,同一品牌卷烟,零售价18元,焦油量为12毫克/支,而焦油量为8毫克/支,其零售价却高达40元。
焦油量的高低,除了与价格高低有关外,还与品牌不同有关。“焦油量的高低与对身体危害程度密切相关。”一位烟酒经营店主称,焦油量变低了,会减少抽烟者的健康危害,价格自然会高些。
另一烟酒经营商家也向记者表示,大多烟民买烟时,价格与焦油量,会更注重后者。
烟民争议褒贬不一
一位有十多年烟龄的烟民陈先生,对此政策十分认可。“我也知道吸烟危害健康,说不吸烟还真做不到。”陈先生坦言,焦油含量低一点,对身体的损害程度就小一些。
此政策就像一把双刃剑,有人褒,也有人贬。另一位资深烟民李先生有些担忧,焦油含量一旦降低,烟的味道自然就会变淡。这样烟瘾难止,可能原来一天只需要抽一盒,而后就变成需要抽两盒,这样不知不觉,吸烟总量还比以前增加了。
李先生直言,自己很想戒烟,当初很赞成“禁烟令”的出台,当时自己还买了电子烟,戒烟的心很坚决。慢慢地发现,电子烟没什么烟味,烟瘾难以满足。
对此,荆州市某中学一位教师说,降低焦油量不是控烟的最好办法,他认为,还是要通过增加烟草税,以此来遏制烟民的购买力,这样才对烟民戒烟有效果。
中式卷烟减害降焦之路
2000年以前,我国尚无对全国卷烟焦油量的明确限定。
2000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确立了新的降焦规划和目标,决定对卷烟产品的焦油含量进行限制,明确提出:从2001年起盒标焦油量高于17毫克/支的卷烟不得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交易。
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高香气、低焦油、低危害”的中式卷烟发展要求。
2004年6月2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卷烟焦油限量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2004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5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不得在国内市场销售。此规定同样适用于进口卷烟”。
2008年4月2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3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
2010年3月1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的通知》,明确要求“2011年1月1日起,不得生产与进口盒标焦油量在12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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