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新疆消息 2011年烟气分析能力验证共同实验,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组织,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新疆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烟气分析室,作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认证认可实验室,参加了2011年烟气分析共同实验,按时上报了样品检测数据。并于2012年9月下旬,由烟气分析技术人员赶赴重庆,参加了卷烟烟气分析等三项化学分析共同实验研讨会。
据研讨会获悉,本次共同实验共有88个实验室参加。从排分图来看,新疆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排分在界限内且较接近中心值,说明该站对样品的测定没有明显系统误差;在Z比分图中,检测数据中的烟气烟碱量、焦油和一氧化碳这三项指标的ZB值均小于1(ZB值小于2为满意结果),说明该站的检测数据达到较为满意的结果,检测数据没有离散情况,测试结果均能与全国水平保持良好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同时,充分证明该站卷烟烟气检测能力,在全行业内检测能力中较强,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较好,可信度较高。
纵观历年烟气共同实验,从2001年参加共同实验至今,新疆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和烟气一氧化碳量检测结果越来越稳定,偏差也越来越小,越来越接近中心值。充分彰显出该站对实验硬件的不断优化、升级和完善,对专业人才的重视和培养。
据了解,能力验证活动,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判定申请认可实验室和获准认可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CNAS要求申请认可和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必须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包括CNAS组织实施或承认的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证明其技术能力。只有在能力验证活动中结果满意,或对于不满意结果能证明已开展了有效纠正措施的实验室,CNAS方受理或予以认可。
对参加了CNAS组织及其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且有稳定满意表现的机构,在CNAS的各类评审中可适当根据情况考虑简化相关项目的能力确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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